東莞陽光網訊日前,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發佈了兩份公告, 對一批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給予行政處罰, 並公佈了被處罰人名單。 具體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決定對下列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給予行政處罰。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60日內, 請下列被處罰人到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地址: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1號)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 逾期不領取的, 有關行政處罰決定書視為送達。
連絡人:謝燕, 2211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