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日起, 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職能正式合併運行, 開發了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資訊系統, 實現“一網化”運行, 確保城鄉參保人員真正共用醫療保險“同一片藍天”, 十二萬城鄉百姓享受到了醫保改革的紅利。
繳費政策更為惠民利民。 農牧民繳費財政補助150元, 低保居民繳費財政補助50元, 殘疾居民、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孤兒參保費用均由財政全額補助, 優撫對象參保費用由政府統一繳納。
支付限額穩步增長。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支付限額由20萬元增至30萬元,
住院起付標準大幅降低。 在校學生、未成年居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供養人員及優撫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住院起付標準在普通參保人員基礎上降低50%。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及以後住院的, 取消起付標準。
救助標準日趨合理。 參保人員患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急性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7種重大疾病和重性精神病住院醫療費用, 支付比例分別為100%和80%, 民政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個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醫療救助基金分別給予全額、50%、25%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