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按
9月7日,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印發《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要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 “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消息一出, 不少吃瓜群眾表示“吃了一嚇”!更有群主稱為避免承擔責任, 要解散自己所建的群。
其實不用怕!只要不傳播違法違規資訊, 微信還是一款使用起來很自由的社交軟體。
群主和群內的成員之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快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能做的事
不能做的事
散發黃賭毒資訊
微信在給人們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時, 也成了不少別有用心人士的覬覦之地。 甚至有不少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群散發黃、賭、毒資訊, 這是此次《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嚴厲禁止的!也是群主和群眾需要在群內格外留意的!
傳播暴力恐怖和謠言詐騙資訊
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資訊內容, 而暴力恐怖和謠言詐騙顯然屬於這一類資訊。
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資訊
發佈機密資訊
對於不少公務員建立的工作群, 涉及國家和工作單位的機密資訊不要亂髮, 哪怕一對一發也不妥, 資訊網路時代都有被記錄和洩密的可能。
向特定物件發放紅包
黨員幹部不得違規收受微信紅包。例如北京市工商聯就規定,幹部不許與企業家微信紅包互動!如果有利益輸送可能,即使這種互動在微信群內也是不可以的。
厲害了,別拿群主不當幹部!
資訊網路時代都有被記錄和洩密的可能。向特定物件發放紅包
黨員幹部不得違規收受微信紅包。例如北京市工商聯就規定,幹部不許與企業家微信紅包互動!如果有利益輸送可能,即使這種互動在微信群內也是不可以的。
厲害了,別拿群主不當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