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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版權局約談後阿裡和騰訊突然聯手,網易雲音樂究竟動了誰的乳酪

據中國網報導, 9月12日,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路音樂版權的問題約談了包括騰訊音樂、阿裡音樂、網易雲音樂和百度太合音樂四家音樂平臺的主要負責人。

版權局這次約談的內容主要有兩點, 一是針對前段時間幾個音樂平臺的版權官司(主要是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 提出了“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版權爭端”。 二是對於目前幾大音樂平臺為了競爭互相不給開放音樂版權分銷的問題, 提出了“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 避免採購獨家版權。 ”

【話娛】之前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探討過幾大音樂平臺的版權大戰(騰訊音樂pre-IPO後估值100億美元,

然而1500萬付費用戶交得起三大唱片公司的版權費嗎?)這種惡性競爭傷害的是用戶, 傷害的是艱難的培養起來的用戶付費習慣和正版意識, 並最終傷害到整個市場。

據中國網報導,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指出, 當前網路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一些問題, 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象又有所反彈。 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 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

版權局顯然也是注意到了這一點, 由於搶奪獨家版權和惡性競爭, 導致了現在盜版音樂又有了抬頭的跡象。 幾乎就在被版權局約談的同一時間, 阿裡和騰訊就有了相應的動作。

9月12日當天, 騰訊音樂和阿裡音樂共同對外宣佈, 雙方達成了版權轉授合作, 雙方轉換曲庫在百萬級以上。 想聽五月天又想聽周傑倫的同學, 終於不在需要同時下載兩個APP來回換著聽。

阿裡和騰訊忽然從對手變成了朋友

國與國之間沒有永遠的朋友或敵人, 只有永遠的利益, 企業之間也是如此。 阿裡和騰訊作為中國互聯網產業的兩大巨頭, 在觸角滲透到各個領域的同時, 也幾乎在所有的領域進行競爭。

2015年, 阿裡曾起訴酷狗音樂侵犯其音樂版權。 2016年酷狗被騰訊收購後, 版權方面一家獨大的騰訊音樂向多家平臺分銷版權, 孤立阿裡音樂。

一般來說, 同行業內的第一和第二之間的關係, 都是水火不容的。 據速途研究院發佈的分析報告顯示, 2016年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 在移動音樂市場的占比分別為28.86%、9.36%和8.58%。 騰訊音樂可以說是一家獨大, 佔據了半壁江山。 排名第二的阿裡音樂占比22.62%。 其他平臺都未能超過20%。

然而從2016年到2017年, 網易雲音樂異軍突起, 不到兩年時間裡用戶數量從1億增長到了超過3億,

今年4月又完成了7.5億元的A輪融資, 估值達到80億。 成了一隻讓人意想不到的獨角獸。 今年一季度的資料顯示, 目前的音樂平臺中, QQ音樂和酷狗音樂排在第一和第二名, 網易雲音樂已經上升到了第三。

勢頭正盛的網易雲音樂讓騰訊意識到了危險,

雙方甚至因為音樂版權上的爭端互相起訴, 對簿公堂。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網易雲音樂的強勢讓阿裡和騰訊率先達成了合作。

【話娛】小編發現, 阿裡音樂旗下的蝦米音樂焦點圖打出“一切努力只為你!你所愛的, 都已回歸”的標語。 想聽周傑倫的、Bigbang的都能在這個平臺上聽到了。 同時, 阿裡音樂旗下的五月天、林宥嘉等歌手的作品也已經向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開放。

有媒體評論說,阿裡和騰訊的做法“方便了用戶,冷落了網易”。然而能逼得兩個老對手摒棄前嫌攜手合作,除了版權局的約談外,更多可能是因為現在的網易雲音樂已經不只是一個單純的音樂APP。

網易想通過雲音樂染指社交,它就快成功了

網易雲音樂是個社交平臺嗎?似乎官方是這麼認為的。今年3月份,網易雲音樂在杭州地鐵線上做了一系列別出心裁的廣告,廣告的主要內容並非是通常的音樂或是知名歌手,而是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在某些歌曲下面的評論。

對於這種不走尋常路的行銷策略,小編只能說一句紮心了老鐵。網易雲音樂除了音樂APP通常共有的播放、搜索等功能外,還多了一個創建和分享歌單的功能。用戶創建的歌單有一些會被網易雲音樂推薦,如果你碰巧聽到了某個歌單覺得特別符合自己心意,或是在某些自己喜歡聽的音樂的評論區裡找到了知音。那麼網易雲音樂就產生了音樂播放之外的新功能,一個以興趣為基礎的內容社交APP。

從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增長和粘性來看,音樂社交這條路似乎可行。但是動了誰的蛋糕,也不言而喻。社交產品最能創造流量,也最“吃”用戶時間,同類型的社交產品具有強烈排他性。社交起家的業內大佬自然不願意有人和自己在核心領域競爭。

騰訊在音樂版權領域已經達到了90%的覆蓋率,在版權局約談後,騰訊音樂迅速和阿裡音樂達成了合作,表明了態度。而面對網易雲音樂的授權問題,即使將來騰訊頂不住壓力一定要開,現在能拖一下也是好的。

據虎嗅網報導,騰訊音樂人士曾透露說已經向網易開放500萬首曲庫,基本上是“隨意挑”,網易方面則表示“雙方談不攏,不是價格問題”。如果不是價格問題,那麼兩方為何一直談不攏的原因是什麼,雙方也沒有繼續對此作出任何表態。

不過這次版權局明確了“要積極促進網路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路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路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給的壓力也不小。至少對於使用者來說,幾家音樂平臺捂著獨家版權不開授權,聽個歌要下載4個APP的時代馬上就要結束了。拼版權沒意思,拼服務和特色才是正常健康的市場狀態。

END

作者:金宇

責編:譚如謙

主編:邱莊

有媒體評論說,阿裡和騰訊的做法“方便了用戶,冷落了網易”。然而能逼得兩個老對手摒棄前嫌攜手合作,除了版權局的約談外,更多可能是因為現在的網易雲音樂已經不只是一個單純的音樂APP。

網易想通過雲音樂染指社交,它就快成功了

網易雲音樂是個社交平臺嗎?似乎官方是這麼認為的。今年3月份,網易雲音樂在杭州地鐵線上做了一系列別出心裁的廣告,廣告的主要內容並非是通常的音樂或是知名歌手,而是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在某些歌曲下面的評論。

對於這種不走尋常路的行銷策略,小編只能說一句紮心了老鐵。網易雲音樂除了音樂APP通常共有的播放、搜索等功能外,還多了一個創建和分享歌單的功能。用戶創建的歌單有一些會被網易雲音樂推薦,如果你碰巧聽到了某個歌單覺得特別符合自己心意,或是在某些自己喜歡聽的音樂的評論區裡找到了知音。那麼網易雲音樂就產生了音樂播放之外的新功能,一個以興趣為基礎的內容社交APP。

從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增長和粘性來看,音樂社交這條路似乎可行。但是動了誰的蛋糕,也不言而喻。社交產品最能創造流量,也最“吃”用戶時間,同類型的社交產品具有強烈排他性。社交起家的業內大佬自然不願意有人和自己在核心領域競爭。

騰訊在音樂版權領域已經達到了90%的覆蓋率,在版權局約談後,騰訊音樂迅速和阿裡音樂達成了合作,表明了態度。而面對網易雲音樂的授權問題,即使將來騰訊頂不住壓力一定要開,現在能拖一下也是好的。

據虎嗅網報導,騰訊音樂人士曾透露說已經向網易開放500萬首曲庫,基本上是“隨意挑”,網易方面則表示“雙方談不攏,不是價格問題”。如果不是價格問題,那麼兩方為何一直談不攏的原因是什麼,雙方也沒有繼續對此作出任何表態。

不過這次版權局明確了“要積極促進網路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路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路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給的壓力也不小。至少對於使用者來說,幾家音樂平臺捂著獨家版權不開授權,聽個歌要下載4個APP的時代馬上就要結束了。拼版權沒意思,拼服務和特色才是正常健康的市場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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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宇

責編:譚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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