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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一女上演巔峰演技!騙完3億後又盯上了20億,奧斯卡欠你們一個小金人!

今天給大家講一個故事, 裡面有三男一女, 四人聯手精心佈局, 先是從銀行中騙走了3億元, 得手後又打算再騙20億元的時候, 才因一張因一張大額存款證明書露餡而失敗。 尤其是裡面的女主角, 還分飾兩角, 看的胖編直呼過癮, 看完後感歎, 奧斯卡欠他們一個小金人兒啊。 果然戲劇來源於生活, 簡直比電影還刺激。

大家是不是很感興趣?

且聽胖編給大家一一道來。

首先我們先來給大家講一個詞彙——非陽光業務。

通常來說, 涉及銀行存款的陽光業務, 帳戶是在銀行正規開戶的, 存款資訊也是可以查詢的,

並且陽光存款受法律的保護。

與之相對的非陽光業務, 其存款帳戶不在銀行系統錄入, 帳戶無法查詢, 其具有高額貼息, 還款風險極大, 是被銀監會明令禁止的業務。 但因為其高額回報, 仍有人垂涎其利益, 忍不住以身試法。

不少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急需銀行貸款, 但對於銀行來說有授信額度, 對於信用不過關的企業, 貸款就意味著高風險。 可為了融資, 不少企業願意支付高息, 以換取貸款。 在此過程中, 游走於銀行與用款單位之間的資金掮客就誕生了, 他們利用自己的人脈, 做起了高額貼息貸款的業務。

資金掮客要獲利, 也在利用非陽光業務“做文章”, 甚至動輒就是上億元的資金流動。

2014年11月, A銀行濟南分行向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警稱,

該行在存入一筆20億元的款項時, 發現存款異常, 張某等人涉嫌用偽造的大額存款證明書騙取資金。

後經警方追查, 早在2014年5月, 另有一筆3億元的存款計畫存入該行內, 但在存款的過程中, 錢款莫名“失蹤”。

經偵部門在追查中, 發現張某等人涉案。 最初, 張某、崔某被警方逮捕, 案件開始審理;後檢方追訴, 將涉案的謝某、韓某, 一起列為該案的被告人。

2月28日,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第五審判庭。 庭審預告顯示, 即將開審的是一起票據詐騙案。

隨著審判長的法槌聲響起, 四名被告人陸續被押入法庭:

為首的是身穿黑色羽絨服的張某, 面容消瘦;緊隨其後的是崔某, 中等身材, 剃著光頭;第三個是謝某, 穿著黑色風衣,

身形較胖;最後進入法庭的, 則是本案唯一的女性被告人韓某, 她紮著馬尾, 神情略顯緊張。 除了韓某20多歲外, 其餘三名男子均是三四十歲的年紀。

3億元的故事:

據檢方出示的證據、證言, 基本上可以在還原事件發生過程時, 將該案概括為精心佈局、演技高超的三幕“場景”——

計畫還未付諸實施, 張某與謝某就聯手演了一齣戲, 把中間人老馬踢出了局。 而這, 才是此案中三場精彩“好戲”的第一場。

謝某在庭上稱, 2014年3月前後, 他曾讓老馬在山東尋找合適的用款企業, 但老馬不僅找不來像樣的企業, 還私下想跟對方談抬高貸款利息抽成, 這讓他很惱火。

但老馬引薦的張某, 讓謝某很滿意。 私下裡, 謝某與張某商議甩開老馬, 倆人合夥幹。

這天, 當著老馬的面, 張某表示所在銀行不能辦非陽光業務, 謝某則因用款企業遲遲不到位, 拂袖而去。 為了不讓老馬起疑心, 張某還特意開車將謝某送走。

其實很快, 謝某就返回了濟南, 開始操作3億元的相關事宜。

張某在法庭上介紹, 對於用款企業, 他是沒有話語權的, 當時他通過別人聯繫了山東一家化工企業, 作為用款單位。 作為“投資方”的謝某還特意到了該企業進行考察, 因對企業的情況比較滿意, 將其選為用款單位。

很快, 第二幕“好戲”來了——謝某帶著自己公司裡的人, 到A銀行濟南分行, 進行“核行”, 也就是察看銀行是否有資質承兌該業務。

這時, 張某找到手下的崔某, 讓其假扮分行行長, 給其佩戴偽造的工牌, 並將謝某等人帶到銀行的VIP室進行商談。

對此, 崔某在法庭上供述, 當時他還不知具體情況, 就客串了一把“行長”, 並對謝某等人說, 剩下的涉及銀行的事情交給身為“副行長”的張某來全權代理。

不久, 謝某開始聯繫3億資金, 並就此找到了“金主”——B銀行北京分行, 其對銀行提出要介紹一筆跨行存款, 可為這家銀行獲得一筆高息。

但是如果這筆錢直接從B銀行轉入A銀行, 不僅沒有額度, 而且屬於同業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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