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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聘交通管理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交通輔警)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交通管理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交通輔警)。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畫招聘交通管理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100名(限男性)。

其中, 市交管局 1-6分局城區勤務大隊70名、六分局空港新城交警大隊30名(原簡陽市交警大隊三岔中隊、石板凳中隊轄區)。

二、招聘物件、範圍及條件

(一)自願從事公安交通管理協勤工作, 政治思想素質好, 遵紀守法, 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內常住戶口(含應屆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應屆大學畢業生、公安以及法律專業畢業生、退伍軍人、具有大客(貨)車駕駛技能者優先考慮;

(四)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99年10月1日以前、1989年10月1日以後出生), 條件特別優秀的公安員警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具備大客(貨)車駕駛技能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87年10月1日以後出生);

(五)身體健康, 體貌端正, 身高1.70米(含)以上,

原則上體重不能超過標準體重25%, 不低於標準體重15%﹝標準體重(千克)=身高(釐米)—110)﹞。 無殘疾, 無口吃, 無重聽, 無色盲、色弱, 裸視4.8(含)以上。 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 軀體無明顯疤痕, 無雞胸, 無嚴重靜脈曲張, 無明顯羅圈腿, 無嚴重平足(平腳板), 無紋身、駝背, 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原因不宜從事交通管理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

三、主要職責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職責

1.協助交通民警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勸阻糾正交通違法行為, 採集交通違法資訊;

2.協助交通民警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和安全, 協助勘驗現場, 保護、清理事故現場, 搶救受傷人員;

3.協助指導事故當事人快速處理財產損失交通事故;

4.協助交通民警監控、看管酒駕、毒駕等違法犯罪嫌疑人和交通肇事人員;

5.報告道路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

6.協助交通民警實施交通管制和路檢路查;

7.協助交通民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8.接受群眾求助;

9.其他可由勤務輔警協助開展的工作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薪酬待遇

1.應發工資3560元/月=基本工資1400元/月+績效工資800元/月+加班補貼480元/月+污染防塵補貼880元/月(按實際上崗執勤天數核發污染防塵補貼40元/天,

最高22天);

2.年終一次性考核獎:3000元;

3.按相關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取暖費;

5.按國家規定統一繳存應由單位承擔的住房公積金。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至20日(共2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報名人員如達到計畫招聘人數1:2.5比例, 將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成都市青羊區鼓樓南街142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負責組織。 在報名期間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 本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本(戶口薄、身份證影本需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

進行現場報名。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資訊和材料, 凡弄虛作假的, 一經查實, 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 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取消其應聘資格, 一切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筆試及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及交通常識。

(二)面試

面試以瞭解應聘者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專業特長等情況為主。

(三)附加分

1.公安及司法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及曾就職於公安機關的警務輔助人員有立功受獎情況的, 視立功受獎情況可在總成績後加3-5分。

2.有寫作、外語、電腦應用、體育、文藝、大客(貨)車駕駛技能及其他專業技能等特長的應聘者,憑相關刊發作品、等級評定書、獲獎證書或駕駛證,視情況可在總成績後加3-5分。

3.第1、第2加分項可累加。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四)筆試及面試成績分配比例

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附加分。總成績將於2017年9月25日前,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www.cdjg.gov.cn)進行公示。

(五)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以《准考證》公佈的時間為准;

地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三環路羊犀立交外側蜀西環街街口右側)。

六、體檢

(一)體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通知為准。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本公告相關具體要求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複檢申請,複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為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之後應聘環節。體檢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考察及培訓

(一)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組織實施考察,經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二)崗前培訓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准。考察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崗前培訓,培訓時間為10天。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訓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適合交通協管員崗位情況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二)應聘者被聘用後,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九、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8)86406946、86406817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9月14 日

視立功受獎情況可在總成績後加3-5分。

2.有寫作、外語、電腦應用、體育、文藝、大客(貨)車駕駛技能及其他專業技能等特長的應聘者,憑相關刊發作品、等級評定書、獲獎證書或駕駛證,視情況可在總成績後加3-5分。

3.第1、第2加分項可累加。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四)筆試及面試成績分配比例

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附加分。總成績將於2017年9月25日前,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www.cdjg.gov.cn)進行公示。

(五)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以《准考證》公佈的時間為准;

地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三環路羊犀立交外側蜀西環街街口右側)。

六、體檢

(一)體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通知為准。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本公告相關具體要求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複檢申請,複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為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之後應聘環節。體檢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考察及培訓

(一)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組織實施考察,經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二)崗前培訓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准。考察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崗前培訓,培訓時間為10天。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訓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適合交通協管員崗位情況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二)應聘者被聘用後,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九、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8)86406946、86406817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9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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