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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縣為農村群宴上保險 累計責任限額可達500萬元

星沙時報訊節假日去農家樂吃鄉下菜, 已經成為近年來不少人聚會聚餐的熱門選擇。 但農村集體聚餐食品的安全問題, 一直牽動著食客們的心。 近日, 長沙縣市場品質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認真做好農村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落實農村聚餐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全力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截至目前, 金井鎮、開慧鎮、江背鎮、福臨鎮、長龍街道、湘龍街道等15個鎮(街)已全部辦結, 其餘3個鎮街有望3月底全部到位。

鎮(街)統一出資購買

據瞭解, 農村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鎮、街道為單位,

按照在冊居民人數, 由鎮、街道財政統一出資, 為全鎮、街道在冊居民投保。

保險範圍包括非故意、非惡意、無法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責任損失(人身傷亡損失賠償、醫療費用、身體檢查費用等均屬於賠償範圍)。 由於區域特殊性, 長沙縣當地在冊人員因宴請在當地食堂、飯店、酒店等聚餐5桌(含)以上的, 因非故意、非惡意、無法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 因此造成的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也納入賠償範圍。 理賠時需提供宴請人員當地人員身份證明及宴請證明。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00萬元

承保方案規定, 每人醫療費用限額1萬元, 每人傷亡限額10萬元,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00萬元,

累計責任限額500萬元。 保費計算方式按照鎮、街道在冊人數×保費計收。 對於人員較多的單位, 設置了較高的累計責任限額與每次事故責任限額。

投保流程:投保鎮、街道區域負責人聯繫提出投保要求——投保鎮、街道到指定網點提交投保資料(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收取)——保險公司審核資料, 指導投保鎮、街道填寫投保單, 測算保費——鎮、街道確認, 在投保單上簽章——保險公司錄入系統——鎮、街道財政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確認保險費到賬——列印保單與發票, 至此投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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