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揭開面紗
徵收人、被徵收人、律師、說客, 拆遷中的四大角色。
徵收人, 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為政府相應的職能部門, 也就是行政機關, 這就是為什麼拆遷維權案件多為行政訴訟程式的原因了。
被徵收人, 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
律師, 為徵收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員, 也是化解徵收矛盾的主要力量。
說客, 徵收過程中最神秘的一種力量, 能文能武, 通天入地。 他們可以在你的牆上畫符施咒, 也可以讓你的房屋面積伸縮自如, 他們是風, 趁夜而襲, 他們是雨,
拆遷律師一般特指為被徵收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執業者, 以京城律師居多, 其他地域從事該專項服務的同仁甚少。 帝都拆遷律師雖多, 但其中也不乏營營苟苟者, 多以各種“第一人”自稱, 要麼就以各種“最”而自居。 對於被拆遷人來講, 想請負責任的律師, 細加甄別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人提供幾個要素供大家參考:律所及律師在該領域的口碑、律所成立時間、規模及影響、網路檢索並向司法機關核實有無委託人投訴及處理結果、律師過往執業經歷等。
律師費用高低永遠不是衡量服務好壞的標準。
筆者接觸的同行中踏踏實實為委託人服務的居多,
說客, 他們不知道所有輕鬆獲取的東西, 早就已經被命運暗中標注了價格。 他們的歸宿往往是牢籠。
生活就是這樣, 她被各種角色和滋味填充。 我們只能用心體會, 才不枉來一回。
我是庫律師, 明日不知你我是否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