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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聲明李連達有關丹參滴丸三期的言論嚴重失實

央廣網天津9月15日消息近期, 李連達在科學網個人博客上針對天士力公司產品複方丹參滴丸美國FDA Ⅲ期臨床試驗公開發表了《丹參滴丸三期臨床慘遭失敗, 損失慘重, 教訓慘痛》的文章。 對此言論, 天士力集團今天發表聲明中, 該文章編造吸引眼球的虛假標題, 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 這些違法的、錯誤的言論, 可能對投資者和消費者造成誤導。

李連達在其文章中, 其文章標題及內容均提及“丹參滴丸三期臨床慘遭失敗”、“藥物無效”。 在此份聲明中, 天士力方面表示, 公司於2017年8月31日發佈的《關於複方丹參滴丸美國FDA 新藥申報可行性會議情況的公告》(臨2017-47)中所闡述的內容是客觀、嚴謹的事實,

並及時做了資訊披露:FDA肯定了T89-07-CAESA臨床試驗的價值, 指出試驗第六周時T89的高、低劑量治療組相對安慰劑組和三七組對提高平板運動時間在p<>

這是根據美國FDA新藥申報法規要求, 在前期臨床試驗已經取得有效的臨床結果基礎上進行的補充驗證性試驗, 是複方丹參滴丸新藥申報進程的繼續推進;FDA肯定了T89-07-CAESA臨床試驗價值, 肯定了試驗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品質可控性, 完善試驗和申報工作還在進行中, 而李連達卻故意歪曲事實, 聲稱“丹參滴丸三期臨床慘遭失敗”、“藥物無效”, 這明顯屬於顛倒是非、惡意誹謗。

天士力公司表示, 李連達在十多年前因與該公司的合作研究專案產生分歧後,便開始對天士力多次發表惡意的不實性言論,

嚴重損害了天士力名譽權, 為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天士力迫不得已對李連達提起法律訴訟, 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裁定, 最終判決李連達侵害天士力名譽權, 並應停止發表對天士力及複方丹參滴丸產品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不實評論, 並處30萬元罰款作為名譽侵權損害賠償。 判決生效後, 李連達不但不按照法律判決履行其應盡義務, 相反卻以科學家自居, 將沒有任何依據的不實言論變本加厲的屢次在網路上公開散佈, 這是違反法律規定和違背科學道德精神的行為。

天士力在聲明中提示消費者和投資者提高警惕, 不要被這些基於惡意動機所發表的違法錯誤言論所誤導。 同時, 對李連達的違法行為, 天士力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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