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女性在求職時, 都會被HR問三個問題:
你結婚了嗎?
有沒有孩子?
打算什麼時候孩子?
如果已婚但沒有孩子的就尷尬了, 因為公司會擔心女員工一入職就懷孕生孩子, 給公司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而有些女性也悄悄想出了應付HR的“好辦法”:“隱孕”!
“隱孕門”引熱議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
近期, 有媒體報導, 寧波一家互聯網公司的女員工入職三天就宣佈懷孕, 休完產假後隨即提出辭職, 在這名女員工懷孕期間照常給她發工資、交社保的公司表示“很受傷”。 該企業表示, 最難以接受的是該女員工承認在應聘時就已經知道自己懷孕, 她選擇“隱婚入職”是想在孕產期拿到工資, 並且不讓社保斷檔。
事情一經報導就在網上引發熱議。
反對方
有不少網友表示女員工這樣做簡直就是“職場碰瓷”:
以後招聘網站把她資料拉黑。
這算不算職場碰瓷?
這就坑了, 坑的不是公司, 而是其他廣大女性。
碰到這種情況, 老闆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這是個人品質問題。 雖然男員工沒辦法這麼幹, 但遇到個人品質差的, 相信企業的損失也不止幾個月的產假工資。
用人單位是如何變得戒備心超強的, 這就是答案。
現實生活中, 一些用人單位認為, 懷孕女職工太多, 必然會影響企業正常工作, 在招聘時或簽訂勞動合同時, 便直接要求女職工“N年不准懷孕”, 甚至還出現過“女教師排隊懷孕”的情況。
支持方
也有網友認為這樣做很正常, 可以保障女性的權益:
這不是很正常嗎?企業知道利用規則合理避稅, 員工也可以依法依規享受待遇。
問題來了, 如果應聘人員先坦白了有孕在身, 被錄用的概率幾何?
1、“隱孕”是否受法律保護?
據勞動法規定:在錄用職工的時候, 除了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和崗位外, 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法律上認為懷孕生孩子是一個自然權利, 無論是在入職前, 入職後, 無論是入職了很長時間的懷孕, 還是剛入職就懷孕, 法律上認為都是員工的一個法定權利, 不存在“隱婚”、“隱孕”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員工違反了紀律或者違反了承諾的這種認定。
2、“懷孕就完蛋”
不論這位女員工在“隱孕”事件上是否有違情理, 這個事件本身就值得我們思考。
也因此, 英國出現了一個網站叫做“懷孕就完蛋”。 原來, 兩年前, 網站創始人Joeli Brearley跟一個大客戶合作開展一個長期的專案, 工作進展一直都很順利, 直到Brearley懷孕4個月她把自己的狀況和專案備案告訴了客戶, 結果客戶冷酷而無情的回復她:終止合作!
40%的企業雇主表示他們不會雇用處於生育年齡段的女性
傷心憤怒的Brearley上網分享了自己的經歷,然後創辦了這個 “懷孕就完蛋”網站,希望借此讓廣大女性把自己因為懷孕而受到職場歧視的經歷分享在網上,呼籲更多的人關注這一不公平的社會現象。
職場媽媽薪水落後于同僚男性33個百分點
女性職場狀況遠遠沒有改善,甚至更糟
3、國外如何應對“隱孕”
事實上,正如“懷孕就完蛋”所揭示的,“隱孕”不止在國內會出現,不少國外的職業女性也很容易遭遇到。
日本:隱孕入職壓力大
在日本,懷孕期間想找到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些出於經濟原因等不得不工作的女性會隱瞞懷孕的事實,但這樣的“隱孕入職”會遭受到來自公司和同事的雙重壓力。
日本的法律規定,不得以員工懷孕為由對其解雇,但是因為孕婦的身體狀況有些工作無法完成,有的公司會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勸懷孕的員工辭職。尤其是“隱孕入職”的員工,很多公司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是還沒簽署雇傭合同的,如果在試用期結束前發現員工懷孕,不少公司會不錄用該員工。
俄羅斯:“隱孕”情況普遍
根據俄羅斯法律,孕婦可以享受全薪、半薪以及無薪產假。職工生一個孩子,雇主必須保留該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作崗位長達3年之久。
法國:懷孕是女性隱私
法國的法律明確保護孕婦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生子為由拒絕錄用、解雇、不予提拔員工,或者該漲工資而不漲,這些都會被視為歧視孕婦,告到法院肯定用人單位理虧。
在招聘過程當中,是否結婚、生沒生孩子、有沒有懷孕這些問題被視為個人隱私,與個人工作能力無關,應聘者可以拒絕回答,甚至可以告單位侵犯隱私。女性員工懷孕了也不是必須告訴單位,只需要在休產假的時候告知即可,以便單位安排人員頂替工作。
儘管職場女性“隱孕”並不違法,且受《勞動法》保護,不過入職三天就宣佈懷孕、結束產假便辭職的做法,讓企業白白投入了“產假”成本,確實顯得有些不夠誠信。
這樣的“小聰明”可能保障了自己的權益,但會導致企業今後在女性員工招聘方面更加苛刻,損害了更多女性的利益。所以,希望所有女性長點心,經歷許久的男女平權,好不容易得來的結果,權力不能白白浪費,但也不能瘋狂鑽空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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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憤怒的Brearley上網分享了自己的經歷,然後創辦了這個 “懷孕就完蛋”網站,希望借此讓廣大女性把自己因為懷孕而受到職場歧視的經歷分享在網上,呼籲更多的人關注這一不公平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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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正如“懷孕就完蛋”所揭示的,“隱孕”不止在國內會出現,不少國外的職業女性也很容易遭遇到。
日本:隱孕入職壓力大
在日本,懷孕期間想找到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些出於經濟原因等不得不工作的女性會隱瞞懷孕的事實,但這樣的“隱孕入職”會遭受到來自公司和同事的雙重壓力。
日本的法律規定,不得以員工懷孕為由對其解雇,但是因為孕婦的身體狀況有些工作無法完成,有的公司會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勸懷孕的員工辭職。尤其是“隱孕入職”的員工,很多公司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是還沒簽署雇傭合同的,如果在試用期結束前發現員工懷孕,不少公司會不錄用該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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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俄羅斯法律,孕婦可以享受全薪、半薪以及無薪產假。職工生一個孩子,雇主必須保留該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作崗位長達3年之久。
法國:懷孕是女性隱私
法國的法律明確保護孕婦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生子為由拒絕錄用、解雇、不予提拔員工,或者該漲工資而不漲,這些都會被視為歧視孕婦,告到法院肯定用人單位理虧。
在招聘過程當中,是否結婚、生沒生孩子、有沒有懷孕這些問題被視為個人隱私,與個人工作能力無關,應聘者可以拒絕回答,甚至可以告單位侵犯隱私。女性員工懷孕了也不是必須告訴單位,只需要在休產假的時候告知即可,以便單位安排人員頂替工作。
儘管職場女性“隱孕”並不違法,且受《勞動法》保護,不過入職三天就宣佈懷孕、結束產假便辭職的做法,讓企業白白投入了“產假”成本,確實顯得有些不夠誠信。
這樣的“小聰明”可能保障了自己的權益,但會導致企業今後在女性員工招聘方面更加苛刻,損害了更多女性的利益。所以,希望所有女性長點心,經歷許久的男女平權,好不容易得來的結果,權力不能白白浪費,但也不能瘋狂鑽空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