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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開發商王勇拖欠農民工血汗錢

原文轉載(人民鐵路網):http://www.peoplerail.com/rail/show-674-349732-1.html

在河南省許昌市, 與魏都區政府辦公大樓一路之隔的永樂國際金鼎大廈2#、3#樓已經停工近兩年。 數百名業主因交了錢遲遲得不到房而多次奔走上訪, 近百名農民工因拿不到屬於自己的血汗錢更是痛苦不堪……

永樂國際金鼎大廈2#、3#樓盤的工程開發商是河南永樂國際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樂公司”), 工程建設承包商、專案部負責人是許昌市建安區長村張屯南七組居民張丙尚。 每當張丙尚提及開發商拖欠工程款5500多萬元和農民工的工資1021萬元, 常常有著錐心之痛。

如今已72歲的張丙尚, 有著做工程建築35年的經歷。 據他介紹:他在2012年10月16日與河南省冶金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冶建”)簽訂了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013年4月16日, 河南冶建任命他為金鼎大廈工程的專案負責人。 他既是專案部的負責人, 又是工程的實際承包人和墊資人。

在一封寫給許昌市人民政府清欠辦的投訴信上, 清晰地敘述著一個事實:2013年初, 張丙尚根據河南冶建與永樂公司訂工程承包合同, 作為公司派駐永樂目際2#、3#樓的施工承包人進駐工地, 工程承包資金暫定為1.06億元(不含量土方開挖等專案工程)。 為此, 他積極籌措資資金, 按照合同交齊400萬元品質保證金後, 開始施工土方開挖後涉及土方工程500多萬元。 起初, 永樂公司承諾按合同約定積極付款, 如果不能及時付款, 當按照月息5分進行賠償, 但到2013年3月驗收槽開始直至2014年3月主體封頂, 永樂公司應付工程款5325萬元, 卻一直沒有實現承諾。 在主體工程施工中, 除支付部分工程款及房產抵償工程款外, 其餘工程款也一直沒有支付到位,

且保證金也未退還。

2014年4月20日, 在張丙尚強烈要求下, 永樂公司給他直接簽寫了4000萬元的工程款付款計畫, 甚至“法人代表”孫賢周還簽了字, 信誓旦旦地承諾三個月內分3次付清, 並寫明如違約按月息5%自罰。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扣除甲方所已付工程款後仍欠工程款24751916元。 加上後來的內外粉工程費用, 到2017年8月7日, 已欠工程款5500多萬元(不含逾期付款違約金), 其中欠農民工工資1021萬元。

永樂公司言而無信, 長期拖欠工程款, 置農民工的利益於不顧, 給張丙尚本人造成了嚴重的債務負擔, 給農民工生活和家庭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導致農民工因此多次奔走上訪。

在張丙尚提供的一份永樂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單:欠21名施工管理人員工資96萬元,

欠鋼筋工、木工、外架工、水電工以及外粉、內粉工、外保溫、二次結構工程涉農民工79人, 欠材料費和工資925萬元。 這些農民工家境都不富有, 全家老小的生活開支全靠打工度日, 有的孩子期盼著父母打工換來的學費, 有的老人病床上期盼著孩子們用血汗換來的治病錢, 有的年輕農民工期盼著自己辛苦掙來的打工錢建房娶妻……但這些都成了無盡頭的期盼和苦苦的等待。 因農民工長期拿不到應得的工資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中, 備受著生活和精神的煎熬。

在張丙尚提供的一份寫給省市政府、紀委和公安機關的投訴信中, 他分析了造成目前不良困局的主要原因, 是永樂公司背後的掌控人、紅頂商人王勇。 王勇本是許昌市公安局民警, 拿著國家的俸祿, 卻不以本職工作為重。 十年前, 在王勇從事交警時就步入商壇, 以許昌永兆紡織廠總經理的面目和公安民警的雙重身份, 游走於政界、商界。 隨著王勇有財富夢越做越大, 就將黨風黨紀置身於度外。 王勇於2010年又明日張膽的從事房地產開發,永樂公司的法人名義上是孫賢周,實際上是王勇獨立投資,獨自掌控。一邊是堂而皇之的公安民警,一邊是追逐財富的地產商,這種瞞天過海的障眼法並沒有成為他違法違紀的護身符,在廣大群眾的多次投訴和舉報下,他終於原形畢露,無奈於2015年辦理了內退手續。一個十分明顯的公務員長期涉及違規經營,甚至公開從事地產開發,竟然毫髮無損的內退,逍遙于黨紀政紀之外,在房地產開發商老闆的寶座上繼續著不良行為。

張丙尚訴說不盡王勇的樁樁醜事和件件劣行,王勇一直扮演者黑心開發商的角色,耍弄心眼,玩弄手段,多次設計施展欺詐業主的伎倆,給公安隊伍的形象抹黑。2017年5月10日,王勇指示他人,糾集組織社會閒人員打著物業管理名義,強行驅趕工程駐地人員,並撬開辦公室倉庫,致使丟失經緯儀、水平儀、電纜線等,損失8000餘元。王勇在這種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情況下,卻反其道而行之,倒打一耙,於2016年10月25日惡意提出單方面解除合同,企圖逃避嚴重違約的法律責任,一筆勾銷所欠的巨額工程款和百名農民工的工資。(魏民生)

王勇於2010年又明日張膽的從事房地產開發,永樂公司的法人名義上是孫賢周,實際上是王勇獨立投資,獨自掌控。一邊是堂而皇之的公安民警,一邊是追逐財富的地產商,這種瞞天過海的障眼法並沒有成為他違法違紀的護身符,在廣大群眾的多次投訴和舉報下,他終於原形畢露,無奈於2015年辦理了內退手續。一個十分明顯的公務員長期涉及違規經營,甚至公開從事地產開發,竟然毫髮無損的內退,逍遙于黨紀政紀之外,在房地產開發商老闆的寶座上繼續著不良行為。

張丙尚訴說不盡王勇的樁樁醜事和件件劣行,王勇一直扮演者黑心開發商的角色,耍弄心眼,玩弄手段,多次設計施展欺詐業主的伎倆,給公安隊伍的形象抹黑。2017年5月10日,王勇指示他人,糾集組織社會閒人員打著物業管理名義,強行驅趕工程駐地人員,並撬開辦公室倉庫,致使丟失經緯儀、水平儀、電纜線等,損失8000餘元。王勇在這種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情況下,卻反其道而行之,倒打一耙,於2016年10月25日惡意提出單方面解除合同,企圖逃避嚴重違約的法律責任,一筆勾銷所欠的巨額工程款和百名農民工的工資。(魏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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