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2017-03-29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小字

吉林省發佈《實施意見》加快教育發展 2017-03-29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小字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加快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政辦發〔2017〕2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7號)精神,全面提升我省教育發展水準,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期盼,服務吉林新一輪振興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四個全面 ”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緊密結合吉林實際,以全面提升品質為主題,以深化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為主線,堅持內涵發展道路,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全面提升我省教育發展水準,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吉林新一輪振興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先發展、統籌推進。 把教育放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優先地位,更加突出教育的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域性作用。 系統謀劃加快推進 “十三五 ”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相互配套、相互支撐,形成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合力。

堅持服務振興、惠及百姓。 以振興發展需求為導向,加快培養急需人才,厚植人才優勢。

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兜住底線,優先解決全社會關心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使教育發展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

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 以創新體制機制為推進教育發展的根本動力,抓好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益。 加快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營造良好的辦學環境。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教育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推動我省進入人力資源強省和人才強省行列。

———教育普及程度更高。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左右,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並向更高水準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5%左右,職業教育規模進一步擴大,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0%以上。

———教育品質全面提升。 教育教學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學生綜合素質明顯提高,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學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育資訊化實現新突破。

———教育成果惠及全民。 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城鄉、區域、校際間差距明顯縮小,建成覆蓋城鄉、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

———教育服務能力更強。 人才培養結構更趨合理,應用型人才培養規模達到60萬人左右。 高水準大學和學科專業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產生一批重要創新成果並實現有效轉化。

二、重點任務

(一)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並加快向更高水準推進。 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鞏固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成果,規範佈局調整程式,因地制宜優化學校佈局。

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著力提升農村教師隊伍總體水準,促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發展,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 2018年前全面消除薄弱學校,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實現辦學標準化,在更高水準上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辦好必要的教學點。 研究制定並認真落實教學點辦學條件、教師配備等基本標準,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保障教學點基本辦學需求,方便鄉村學生就學。

推動實現教學點數位教育資源全覆蓋,基本實現寬頻網路接入全覆蓋。 推進教師走教、支教的制度化,保證教學點擁有必要的專業教師,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 實行農村中心校與教學點一體化管理,共同發展提高。 經費投入向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傾斜。

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與管理。 研究制定並認真落實寄宿制學校建設標準,加快改擴建、新建學生宿舍,確保 “一人一床位 ”,滿足學生住宿需求。 完善浴室、廁所等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改善就餐條件,保證學生必備生活條件和飲食健康。 改善體育和藝術教育場地,滿足教學和文化生活需要。 配備必要的教職員工,加強和改進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衛生保健、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關愛鄉村留守兒童,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寄宿需求。

加快消除大班額現象。在新增人口較多的城鎮、近城郊區優先建設學校,加強新建城區和舊城改造配套學校建設。教育用地實行聯審聯批,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採取大學區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教育資訊化等多種方式,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嚴格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將優質高中招生計畫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合理引導和分流學生,避免學生向少數學校過度集中。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小學56人及以上、初中61人及以上大班額現象;消除66人以上大班額。到2020年底,力爭基本實現小學45人、初中50人的標準班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現象。現有班額已經低於底線要求的,不得再增加班額;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應提前完成規劃目標。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

全面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 “特崗計畫 ”“碩師計畫 ”和省屬高校師範生免費教育專案,創新鄉村學校教師隊伍補充機制,優先保障村小學和教學點需求,注重補充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為經濟薄弱地區定向培養 “一專多能 ”的鄉村教師。鼓勵研究生支教團、優秀退休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探索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 “縣聘校用 ”,促進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確保一定比例的骨幹教師到村小學和教學點任教。落實鄉村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組織實施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 “吉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升計畫 ”和 “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訊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 ”,加大貧困縣教師培訓力度。選好配強鄉村學校校長。落實好15個貧困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對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表現優秀並符合條件的教師,職稱評定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對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滿10年、繼續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

繼續實施營養改善計畫。逐步擴大貧困地區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實施範圍,按時完成食堂建設任務並及時提供供餐服務,落實好食堂聘用人員工資和食品配送費。依據經濟水準、物價變動等因素,建立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改善學校食堂條件,保障食堂正常運轉,擴大食堂供餐比例。結合當地物產種類,適應當地飲食習慣,科學改善膳食結構,嚴格食品採購、貯存、加工、留樣、配送管理,規範流程,確保衛生安全。建立監測評估制度,不斷提高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效果。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14〕22號),適應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的實際需要,堅持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合理規劃,統籌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行業企業辦學積極性。加強中等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促進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雙軌推動、雙向推動,合理引導學生接受職業教育。

優化職業院校佈局。引導各地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園區建設,加大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力度。長春市、吉林市實現優質職業院校集群與產業集群聯動發展,其他市(州)辦好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和若干所優質中職學校,每個縣(市)辦好1所縣級職教中心(職業學校)。

提升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分類制定職業學校辦學標準,重點提升實習實訓條件、教育資訊化基礎條件水準和教師素質。到2020年,中職學校辦學條件基本達標。實施重大建設專案,5年內建設30所示範性職業院校、20個省級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和10個示範性職教集團。推動專業調整優化,建設200個中職示範專業、70個高職特色專業群。職業院校可聘請有企業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或退休人員擔任兼職教師,數量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20%。

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化課程改革,強化校企協同育人,開展50個現代學徒制試點。中職學校、高職院校實踐教學課時占總課時的比例分別提高到70%和50%左右。強化 “雙師型 ”師資隊伍建設,實施 “長白山技能名師計畫”專案。建立中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教學管理和品質評價制度,推進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在50所院校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實行 “雙證書 ”制度。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三)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切實保障發展規劃統籌、招生計畫統籌、資源配置統籌、教育管理統籌,優化學校佈局、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品質,努力提高高中階段辦學品質和水準。

加強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科學規劃普通高中佈局,優先保障鄉村高中建設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辦學規模。適當縮減城鎮超大規模普通高中招生,基本消除超大班額。大力加強薄弱高中建設,推動校長、教師交流,選派優秀校長、教師到薄弱高中任職任教,鼓勵和支持優質高中與薄弱高中通過建立聯盟、集團化辦學、委託管理等方式實現資源分享,帶動薄弱高中提升辦學水準。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大力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基本達標,保障教育教學基本需求。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模式、課程設置、培養方式、評價方式多樣化。實施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試點專案,鼓勵一批普通高中舉辦綜合高中、增加職業教育內容、實施特色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多樣化發展模式。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建立科學的教育品質評價體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品質。

加大對學生資助力度。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資助政策。按照精准資助、動態管理原則,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繼續給予助學金補助。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

(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發展水準。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的意見》(吉發〔2013〕10號),增強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優化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統籌推進高校新校區建設,加快改善辦學條件。推動高校合理定位、特色辦學和多樣化發展,追求卓越、打造品牌、突出內涵,爭創一流。實施高等教育品質提升工程,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培養引進高端人才,增強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

建設高水準大學和一流學科。以支撐創新驅動、服務全面振興為導向,以學科為基礎,以績效為杠杆,實施高水準大學和高水準學科專業建設。支援吉林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師範大學;支持3至4所地方高校建設高水準應用研究型大學,進入國內同類大學一流行列;支援一批轉型發展高校建設高水準應用技術型大學,在國內應用型高校中發揮示範作用;支持一批高職(專科)院校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院校;支持有條件的民辦高校建成國內領先的民辦大學。根據產業轉型升級需求,重點支持一批優勢學科率先建成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 “一流學科(A類)”,鞏固提升一批潛力學科形成具有較高發展水準的 “一流學科(B類)”,持續支援一批建設目標明確、對接社會需求的亟需專業,積極打造品牌專業群(鏈)。

支持多方共建高校。支援一批高校與中央部委、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市縣政府共建,增強競爭優勢和辦學實力,形成辦學特色。努力擴大省部共建高校數量,省政府繼續與教育部共建吉林大學,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共建延邊大學,建設高水準研究型大學。省政府與農業部共建吉林農業大學,為我省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撐;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長春理工大學,彰顯國防軍工特色;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建吉林財經大學,促進財經類人才協同培養;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建吉林建築大學,更好服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支持其他高校開展省部共建。豐富合作共建形式,支持高職高專院校與市、縣政府合作共建,在產業資訊、實訓條件、學生就業等方面加強合作,加快培養一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探索部門、行業、企業、協會與高校共建學科、學院和研發中心,結合行業需求和學校辦學特色確定共建項目。

引導部分本科院校轉型發展。通過擴大辦學自主權、增列碩士學位授權點、加大投入等傾斜政策,引導部分普通院校和專業向應用技術型轉變。加快推進2000年以來新建本科院校轉型,突出 “地方性、應用型 ”,適應社會需求,優化專業結構。深化教學改革,優化課程設置,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全面開展新建本科院校評估,對辦學條件達標、辦學特色鮮明、緊貼地方需要的,在招生計畫、專業設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對評估整改不達標的,減少招生規模、嚴控新設專業。到2020年,所有新建本科院校達到基本辦學標準,管理更加規範,品質普遍提升。

加強高校人才隊伍建設。加快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模式,制定國家拔尖創新人才和團隊培養引進計畫,對培養對象給予重點扶持,對引進人才和團隊給予特殊待遇。教育、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積極創新編制管理制度,完善高校公開招聘制度,進一步保障和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深入推進省屬高校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建立以品質、貢獻、績效為標準的績效評價體系,逐步形成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制度。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各市州政府)

(五)積極發展學前教育。以擴大資源為核心、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為重點,加強師資為關鍵、健全管理為支撐,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學規劃幼稚園佈局,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網路,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品質的學前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快發展公辦幼稚園,支援企事業單位所辦幼稚園面向社會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務。城鎮社區配套幼稚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稚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推動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提供靈活多樣的學前教育服務。大力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師資、混合所有制等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援更多的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鼓勵優質幼稚園開辦連鎖園。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入園,符合入園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入園。

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強化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縣級政府負責統籌轄區內園所佈局、師資建設、經費投入、品質保障、規範管理等。探索以中心園為依託的業務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備、師資培訓、資源分享、巡迴支教人員安排等方面提供具體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機關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幼稚園歸口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落實《吉林省幼稚園設置標準》和《吉林省幼稚園設置管理辦法》,規範幼稚園設置審批和管理。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安全,構建幼稚園保教品質評估體系。

提升學前教育辦園水準和品質。落實《幼稚園工作規程》,全面貫徹《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堅持科學保教,加強業務指導和動態監管,克服 “小學化 ”傾向。充實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各地要按照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在地方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合理調配,配齊公辦幼稚園教職工,落實每班 “兩教一保”要求。通過生均財政撥款、專項補助等方式,解決好公辦園非在編教師、集體辦幼稚園教師工資待遇問題,逐步實現同工同酬。對長期在農村幼稚園工作的教師,在職務(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加強培訓,提高教師、保育員綜合素質,保障幼兒身心健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鼓勵有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開展公益性0至3歲早期教育指導。科學調理幼兒膳食,加強幼兒保育護理和衛生保健。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推動民族教育邁上新臺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進一步完善機制、重點扶持,加大各項政策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的傾斜力度,快速提升教育普及水準和辦學品質,確保民族教育適度超前發展。到2020年,民族教育整體發展水準及主要指標高於全國民族地區平均水準。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加強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建設,逐步增加省屬高校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計畫。落實少數民族學生中、高考加分政策。擴大我省互換培養蒙古族大學生協作省份,增加協作計畫。組織實施好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鼓勵少數民族碩士、博士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創業就業。

提高雙語教育水準。以民漢雙語兼通為基本目標,建立民族學校雙語教育督導評估和品質監測機制。深入開展教研科研工作,提高雙語教育品質。普及小班化教學,推進雙語教育改革實驗。繼續實施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準等級考試。加快建設朝鮮族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構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地方課程體系。開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藝術展演和體育競賽活動。牽頭做好東北三省朝鮮族中小學朝鮮文版教材編譯、出版、協作和審查工作。

做好對口支援工作。以推進受援地教育發展為核心,科學制定教育援疆援藏規劃,繼續開展教師支教、骨幹教師培訓、名師送教和校際交流等專案,進一步創新對口支援方式,提高對口支援效益。繼續加強高校內地民族班學生的管理工作,提升培養服務水準,維護全省教育穩定大局。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委)

(七)大力扶持特殊教育發展。以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為重點,擴大特殊教育資源總量,提高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提高特教教師職業吸引力,推進全納教育。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改善特教學校辦學條件,提高品質和水準。到2020年,建立並完善涵蓋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體系,為每一位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更加適合的教育。

擴大特殊教育資源總量。原則上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應建好1所特教學校。尚未建立特教學校的縣(市),要以多種形式開發特教資源,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增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教班。建立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鼓勵支持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打通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辦好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支持中等職業學校積極招收殘疾學生,幫助學生掌握一技之長,提高就業能力。鼓勵普通高校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校辦好特教學院,增加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機會。

加強特教教師隊伍建設。擴大高校特教專業培養規模,鼓勵高校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教課程。加強特教教師定向培養。普通教師轉崗擔任特教教師,應經過特教專業培訓,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在特教崗位工作滿10年的教師,繼續從事特教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普通中小學承擔特教任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教教師傾斜。

拓展特教服務模式。支援對義務教育階段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支援開展醫教結合區域試驗。支援特教學校與當地醫療、康復中心及社區其他服務機構合作,為殘疾學生提供康復服務。開展孤獨症兒童教育模式試點,優先考慮就近入學、隨班就讀,鼓勵特教學校及有條件的普通學校開辦孤獨症特教班,支持民辦機構、福利院及其他康復機構為孤獨症兒童提供教育和康復服務。逐步提高特教資訊化水準。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殘聯)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各市(州)、縣(市)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要將落實本實施意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本部門(單位)工作計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做好與國家和省 “十三五 ”規劃的銜接,以及與教育改革發展其他工作的銜接,確保政策連續性。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將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指導監督和過程管理,完善考核問責激勵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二)確保教育投入。各地政府要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優先保障,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研究建立公辦幼稚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礎定額補助政策,探索建立寄宿制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機制,健全完善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撥款財政獎補機制,逐步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定額標準,建立高校分類管理差異化撥款機制。改革高校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制度,改變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資源的資源配置方式,使科研人員獲得更大經費支配權和資源調動權。提高特教經費保障水準,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加大對學前、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相關政策措施,優化資源配置,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案予以整合。根據不同階段教育屬性及經費投入機制,通過發展民辦教育、社會捐資助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方式籌措教育經費。

(三)加強督導監測。建立和完善督導評價制度,強化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督導檢查。教育督導要突出重點,密切跟蹤工作進展,督促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對各類教育重大專案,要按照政策要求、實施範圍、資金使用、時間節點、階段目標等要素,研究建立評價指標體系,依法開展專項督導,公開督導報告。

(四)營造良好氛圍。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中西部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宣傳我省教育改革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時宣傳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好做法好經驗,讓人民群眾見到實效,形成合理預期,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加快我省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

關愛鄉村留守兒童,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寄宿需求。

加快消除大班額現象。在新增人口較多的城鎮、近城郊區優先建設學校,加強新建城區和舊城改造配套學校建設。教育用地實行聯審聯批,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採取大學區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教育資訊化等多種方式,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嚴格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將優質高中招生計畫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合理引導和分流學生,避免學生向少數學校過度集中。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小學56人及以上、初中61人及以上大班額現象;消除66人以上大班額。到2020年底,力爭基本實現小學45人、初中50人的標準班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現象。現有班額已經低於底線要求的,不得再增加班額;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應提前完成規劃目標。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

全面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 “特崗計畫 ”“碩師計畫 ”和省屬高校師範生免費教育專案,創新鄉村學校教師隊伍補充機制,優先保障村小學和教學點需求,注重補充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為經濟薄弱地區定向培養 “一專多能 ”的鄉村教師。鼓勵研究生支教團、優秀退休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探索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 “縣聘校用 ”,促進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確保一定比例的骨幹教師到村小學和教學點任教。落實鄉村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組織實施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 “吉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升計畫 ”和 “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訊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 ”,加大貧困縣教師培訓力度。選好配強鄉村學校校長。落實好15個貧困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對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表現優秀並符合條件的教師,職稱評定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對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滿10年、繼續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

繼續實施營養改善計畫。逐步擴大貧困地區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實施範圍,按時完成食堂建設任務並及時提供供餐服務,落實好食堂聘用人員工資和食品配送費。依據經濟水準、物價變動等因素,建立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改善學校食堂條件,保障食堂正常運轉,擴大食堂供餐比例。結合當地物產種類,適應當地飲食習慣,科學改善膳食結構,嚴格食品採購、貯存、加工、留樣、配送管理,規範流程,確保衛生安全。建立監測評估制度,不斷提高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效果。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14〕22號),適應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的實際需要,堅持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合理規劃,統籌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行業企業辦學積極性。加強中等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促進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雙軌推動、雙向推動,合理引導學生接受職業教育。

優化職業院校佈局。引導各地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園區建設,加大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力度。長春市、吉林市實現優質職業院校集群與產業集群聯動發展,其他市(州)辦好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和若干所優質中職學校,每個縣(市)辦好1所縣級職教中心(職業學校)。

提升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分類制定職業學校辦學標準,重點提升實習實訓條件、教育資訊化基礎條件水準和教師素質。到2020年,中職學校辦學條件基本達標。實施重大建設專案,5年內建設30所示範性職業院校、20個省級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和10個示範性職教集團。推動專業調整優化,建設200個中職示範專業、70個高職特色專業群。職業院校可聘請有企業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或退休人員擔任兼職教師,數量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20%。

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化課程改革,強化校企協同育人,開展50個現代學徒制試點。中職學校、高職院校實踐教學課時占總課時的比例分別提高到70%和50%左右。強化 “雙師型 ”師資隊伍建設,實施 “長白山技能名師計畫”專案。建立中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教學管理和品質評價制度,推進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在50所院校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實行 “雙證書 ”制度。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三)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切實保障發展規劃統籌、招生計畫統籌、資源配置統籌、教育管理統籌,優化學校佈局、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品質,努力提高高中階段辦學品質和水準。

加強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科學規劃普通高中佈局,優先保障鄉村高中建設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辦學規模。適當縮減城鎮超大規模普通高中招生,基本消除超大班額。大力加強薄弱高中建設,推動校長、教師交流,選派優秀校長、教師到薄弱高中任職任教,鼓勵和支持優質高中與薄弱高中通過建立聯盟、集團化辦學、委託管理等方式實現資源分享,帶動薄弱高中提升辦學水準。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大力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基本達標,保障教育教學基本需求。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模式、課程設置、培養方式、評價方式多樣化。實施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試點專案,鼓勵一批普通高中舉辦綜合高中、增加職業教育內容、實施特色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多樣化發展模式。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建立科學的教育品質評價體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品質。

加大對學生資助力度。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資助政策。按照精准資助、動態管理原則,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繼續給予助學金補助。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

(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發展水準。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的意見》(吉發〔2013〕10號),增強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優化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統籌推進高校新校區建設,加快改善辦學條件。推動高校合理定位、特色辦學和多樣化發展,追求卓越、打造品牌、突出內涵,爭創一流。實施高等教育品質提升工程,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培養引進高端人才,增強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

建設高水準大學和一流學科。以支撐創新驅動、服務全面振興為導向,以學科為基礎,以績效為杠杆,實施高水準大學和高水準學科專業建設。支援吉林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師範大學;支持3至4所地方高校建設高水準應用研究型大學,進入國內同類大學一流行列;支援一批轉型發展高校建設高水準應用技術型大學,在國內應用型高校中發揮示範作用;支持一批高職(專科)院校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院校;支持有條件的民辦高校建成國內領先的民辦大學。根據產業轉型升級需求,重點支持一批優勢學科率先建成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 “一流學科(A類)”,鞏固提升一批潛力學科形成具有較高發展水準的 “一流學科(B類)”,持續支援一批建設目標明確、對接社會需求的亟需專業,積極打造品牌專業群(鏈)。

支持多方共建高校。支援一批高校與中央部委、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市縣政府共建,增強競爭優勢和辦學實力,形成辦學特色。努力擴大省部共建高校數量,省政府繼續與教育部共建吉林大學,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共建延邊大學,建設高水準研究型大學。省政府與農業部共建吉林農業大學,為我省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撐;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長春理工大學,彰顯國防軍工特色;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建吉林財經大學,促進財經類人才協同培養;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建吉林建築大學,更好服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支持其他高校開展省部共建。豐富合作共建形式,支持高職高專院校與市、縣政府合作共建,在產業資訊、實訓條件、學生就業等方面加強合作,加快培養一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探索部門、行業、企業、協會與高校共建學科、學院和研發中心,結合行業需求和學校辦學特色確定共建項目。

引導部分本科院校轉型發展。通過擴大辦學自主權、增列碩士學位授權點、加大投入等傾斜政策,引導部分普通院校和專業向應用技術型轉變。加快推進2000年以來新建本科院校轉型,突出 “地方性、應用型 ”,適應社會需求,優化專業結構。深化教學改革,優化課程設置,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全面開展新建本科院校評估,對辦學條件達標、辦學特色鮮明、緊貼地方需要的,在招生計畫、專業設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對評估整改不達標的,減少招生規模、嚴控新設專業。到2020年,所有新建本科院校達到基本辦學標準,管理更加規範,品質普遍提升。

加強高校人才隊伍建設。加快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模式,制定國家拔尖創新人才和團隊培養引進計畫,對培養對象給予重點扶持,對引進人才和團隊給予特殊待遇。教育、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積極創新編制管理制度,完善高校公開招聘制度,進一步保障和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深入推進省屬高校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建立以品質、貢獻、績效為標準的績效評價體系,逐步形成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制度。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各市州政府)

(五)積極發展學前教育。以擴大資源為核心、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為重點,加強師資為關鍵、健全管理為支撐,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學規劃幼稚園佈局,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網路,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品質的學前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快發展公辦幼稚園,支援企事業單位所辦幼稚園面向社會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務。城鎮社區配套幼稚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稚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推動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提供靈活多樣的學前教育服務。大力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師資、混合所有制等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援更多的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鼓勵優質幼稚園開辦連鎖園。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入園,符合入園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在流入地入園。

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強化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縣級政府負責統籌轄區內園所佈局、師資建設、經費投入、品質保障、規範管理等。探索以中心園為依託的業務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備、師資培訓、資源分享、巡迴支教人員安排等方面提供具體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機關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幼稚園歸口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落實《吉林省幼稚園設置標準》和《吉林省幼稚園設置管理辦法》,規範幼稚園設置審批和管理。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安全,構建幼稚園保教品質評估體系。

提升學前教育辦園水準和品質。落實《幼稚園工作規程》,全面貫徹《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堅持科學保教,加強業務指導和動態監管,克服 “小學化 ”傾向。充實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各地要按照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在地方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合理調配,配齊公辦幼稚園教職工,落實每班 “兩教一保”要求。通過生均財政撥款、專項補助等方式,解決好公辦園非在編教師、集體辦幼稚園教師工資待遇問題,逐步實現同工同酬。對長期在農村幼稚園工作的教師,在職務(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加強培訓,提高教師、保育員綜合素質,保障幼兒身心健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鼓勵有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開展公益性0至3歲早期教育指導。科學調理幼兒膳食,加強幼兒保育護理和衛生保健。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推動民族教育邁上新臺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進一步完善機制、重點扶持,加大各項政策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的傾斜力度,快速提升教育普及水準和辦學品質,確保民族教育適度超前發展。到2020年,民族教育整體發展水準及主要指標高於全國民族地區平均水準。

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加強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建設,逐步增加省屬高校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計畫。落實少數民族學生中、高考加分政策。擴大我省互換培養蒙古族大學生協作省份,增加協作計畫。組織實施好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鼓勵少數民族碩士、博士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創業就業。

提高雙語教育水準。以民漢雙語兼通為基本目標,建立民族學校雙語教育督導評估和品質監測機制。深入開展教研科研工作,提高雙語教育品質。普及小班化教學,推進雙語教育改革實驗。繼續實施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準等級考試。加快建設朝鮮族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構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地方課程體系。開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藝術展演和體育競賽活動。牽頭做好東北三省朝鮮族中小學朝鮮文版教材編譯、出版、協作和審查工作。

做好對口支援工作。以推進受援地教育發展為核心,科學制定教育援疆援藏規劃,繼續開展教師支教、骨幹教師培訓、名師送教和校際交流等專案,進一步創新對口支援方式,提高對口支援效益。繼續加強高校內地民族班學生的管理工作,提升培養服務水準,維護全省教育穩定大局。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委)

(七)大力扶持特殊教育發展。以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為重點,擴大特殊教育資源總量,提高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提高特教教師職業吸引力,推進全納教育。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改善特教學校辦學條件,提高品質和水準。到2020年,建立並完善涵蓋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體系,為每一位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更加適合的教育。

擴大特殊教育資源總量。原則上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應建好1所特教學校。尚未建立特教學校的縣(市),要以多種形式開發特教資源,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增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教班。建立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鼓勵支持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打通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辦好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支持中等職業學校積極招收殘疾學生,幫助學生掌握一技之長,提高就業能力。鼓勵普通高校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校辦好特教學院,增加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機會。

加強特教教師隊伍建設。擴大高校特教專業培養規模,鼓勵高校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教課程。加強特教教師定向培養。普通教師轉崗擔任特教教師,應經過特教專業培訓,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在特教崗位工作滿10年的教師,繼續從事特教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普通中小學承擔特教任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教教師傾斜。

拓展特教服務模式。支援對義務教育階段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支援開展醫教結合區域試驗。支援特教學校與當地醫療、康復中心及社區其他服務機構合作,為殘疾學生提供康復服務。開展孤獨症兒童教育模式試點,優先考慮就近入學、隨班就讀,鼓勵特教學校及有條件的普通學校開辦孤獨症特教班,支持民辦機構、福利院及其他康復機構為孤獨症兒童提供教育和康復服務。逐步提高特教資訊化水準。

(責任單位:各地政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殘聯)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各市(州)、縣(市)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要將落實本實施意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本部門(單位)工作計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做好與國家和省 “十三五 ”規劃的銜接,以及與教育改革發展其他工作的銜接,確保政策連續性。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將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指導監督和過程管理,完善考核問責激勵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二)確保教育投入。各地政府要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優先保障,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研究建立公辦幼稚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礎定額補助政策,探索建立寄宿制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機制,健全完善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撥款財政獎補機制,逐步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定額標準,建立高校分類管理差異化撥款機制。改革高校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制度,改變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資源的資源配置方式,使科研人員獲得更大經費支配權和資源調動權。提高特教經費保障水準,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加大對學前、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相關政策措施,優化資源配置,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案予以整合。根據不同階段教育屬性及經費投入機制,通過發展民辦教育、社會捐資助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方式籌措教育經費。

(三)加強督導監測。建立和完善督導評價制度,強化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督導檢查。教育督導要突出重點,密切跟蹤工作進展,督促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對各類教育重大專案,要按照政策要求、實施範圍、資金使用、時間節點、階段目標等要素,研究建立評價指標體系,依法開展專項督導,公開督導報告。

(四)營造良好氛圍。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中西部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宣傳我省教育改革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時宣傳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好做法好經驗,讓人民群眾見到實效,形成合理預期,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加快我省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