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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歲男孩騎共用單車被撞身亡 運營商集體反思如何杜絕悲劇

上海11歲男孩騎共用單車被撞身亡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28日電(實習記者 崔楠 記者 吳陽)3月26日, 上海靜安區一名11歲男童騎ofo共用單車發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

由於12歲以下兒童安全意識不足, 辨識能力有限, 兒童騎行行為不僅造成道路安全隱患, 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那麼如何規範兒童騎行共用單車?發生事故怎樣誰負責任?3月28日, 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內幾家共用單車運營商和法律專家張新年律師。

12歲以下兒童禁止註冊

摩拜單車公關部曹國星告訴記者, 自己和同事對上海兒童騎共用單車被撞身亡的消息表示震驚和悲痛。 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需要全行業提高品質、技術和標準。 考慮到防止未成年人騎車上路, 摩拜單車註冊時會驗證用戶的身份證號, 並與公安部門登記的資訊進行查驗, 12歲以下兒童由於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所以沒辦法通過驗證。

小鳴單車CEO宇瑩向中國青年網記者表示, 小鳴單車同樣採用了實名驗證註冊機制, 12歲以下的兒童和70歲以上的老人均無法註冊使用。 宇瑩分析道, 不滿12周歲的兒童騎車, 主要是由於非智慧車鎖造成的, “不用手機刷開鎖, 大量的開著鎖的車”。

騎唄單車董事長助理呂城江告訴記者, 騎唄單車在使用者註冊協議中明確表示12周歲以下的兒童不可以租用騎唄單車, 並且騎唄單車使用的不是機械鎖, 而是智慧鎖, 大幅降低了車鎖被破壞的可能性。 呂先生表示, 機械鎖使用單一的密碼, 記住密碼後就可以自行開鎖上路, 具有天然漏洞, 智慧鎖卻不存在這樣的漏洞。

智能鎖即時監控 嚴格把關

網路圖片

曹國星告訴記者, 就技術機制來說, 摩拜單車的鎖在沒有故障的情況下, 一般是預設鎖上的, 除非用暴力手段強行砸開。 所以也不存在小孩在路邊通過摸索或其他方式把它打開。 對於家長或他人借帳號給未成年人的情況, 摩拜單車的《用戶守則》明確規定1人1帳號,

不建議也不鼓勵借帳號給其他人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 騎車人如果發生事故, 責任由出借人承擔。 摩拜單車還會通過社交媒體等管道向未成年人群的家長做宣導提示將帳號借給孩子的危險性, 小孩子對於空間和速度的判斷相較于成年人較弱, 貿然上路會很危險。

多管齊下 多方配合

公士律師團隊發起人、北京律師張新年認為, 兒童的自我保護和交通安全意識不足, 但模仿能力和好奇心強, 騎自行車上路雖然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但對他們來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建議家長、單車提供商和教育、交管部門乃至社會各界都應該加強對兒童出行教育及安全警示及監督的力度,

齊抓齊管, 不能讓共用單車淪為兒童的“危險玩具”, 共同護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呂城江認為, 不管是實名驗證還是智慧車鎖, 這些都不是杜絕12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車的絕對解決方案。 “小朋友如果一定要騎車的話總是有辦法比如借父母或者年長朋友的帳號將鎖掃開, 政府從某種程度上應該去嚴管此類現象, 企業盡到企業的義務, 政府則應該對家長有一些相關的處罰, 如果家長縱容孩子去做違背安全的事情的話”。

兒童用車責任認定

張新年在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時談到, “如果共用單車採用了實名驗證註冊機制並排除了兒童註冊使用的可能性, 而是因為家長或他人借帳號給兒童, 或兒童強行破壞車鎖使用單車, 顯然損害是因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或第三人造成,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共用單車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未滿12周歲的兒童騎自行車上路本身也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應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顯然損害是因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或第三人造成,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共用單車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未滿12周歲的兒童騎自行車上路本身也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應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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