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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午山、張村北山防火情況:水龍騰空“壓火”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韓小偉

臨近清明,森林防火壓力驟增。 3月29日,記者先後趕往午山、張村北山探訪,發現不斷有市民上山祭祀,有人甚至燃放鞭炮。 為杜絕隱患,工作人員勸其在山下焚燒池燒紙,之後再進山祭祀。 雖然剛下過雨,但山中濕氣蒸發較快,當天工作人員使用設置在山中的水滅火系統給山林增加濕度。

工作人員使用水滅火系統給山林加濕。

架水管給山林“加濕”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臨近清明,很多市民會上山祭祀,這給森林防火帶來很大壓力。 3月29日,記者跟隨市森林公安民警首先來到午山,這裡的山林都用金屬網圍了起來,在護林員所在的值班室旁,設置了一個山門。 想要進山,就要在這裡接受檢查,不能攜帶火種、可燃品進入。 從這個小門進入山中,記者發現地面有些潮濕,民警搖著頭告訴記者,“這場雨管不了很長時間,風一吹,再一出太陽,濕氣蒸發得很快。

這種情況下還是可能出現火情。 ”

在記者採訪時,突然聽見山中傳出水聲,一條水龍從樹枝間噴出。 “這就是水滅火系統,只要較為乾燥的天氣,我們就會使用這個系統噴水,給山林增加濕度。 ”工作人員介紹,這一系統的高壓水帶可以噴射40米,鋪設水帶可以“覆蓋”全山。 此外,據市森林公安民警介紹,目前島城也配備了森林消防車,作為移動的水源,前往火情現場撲救。

帶燒紙進山,還放鞭炮

正在記者採訪時,看到不時有市民準備上山祭祀,他們帶著一包一包的燒紙和各種祭祀品。 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勸說,告知對方可以在山下的焚燒池焚燒,然後進山祭祀。

隨後在張村北山記者看到,在進山口設置了防火檢查站,工作人員會對進山市民進行登記。 如果市民前去祭祀,工作人員就會勸說他們在焚燒池燒紙。 然而,總有人能夠突破“禁區”,記者在採訪時聽到鞭炮聲傳來。 “山林面積大,沒辦法全部管控,總有人能夠找到辦法進山。 ”工作人員無奈地說,一方在想盡辦法降低火患,而另一方總會有人頂著風險祭祀。

“差點燒到家”,教訓太大

“可能有些人認為,自己點一把火,燒完紙就撲滅問題不大。 這種想法千萬不能有。 ”民警分析說,山林一旦著火,火勢蔓延速度比常人奔跑的速度快很多。 ”

讓民警印象深刻的是2014年清明期間發生在畢家山社區的火災,起火原因是居民上墳燒紙,“當時撲救難度很大,都用上了直升機,附近還有不少住房,因為火勢蔓延,很多居民都打包行李準備撤離。

”民警說,當時居民們都譴責上山燒紙的人,記者查詢發現,2014年清明節期間,全市發生森林火災6起,其中涉及2起案件的5名嫌疑人被控制。

■連結 造成火災構成犯罪 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初,島城發佈了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其中規定,森林高火險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所有一級森林火險區內的林場、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城市風景林、沿海防護林和重要山林的非開放區實行封閉管理,未經批准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並處5000元罰款。

經批准進入的人員和車輛,應當服從管理,嚴禁攜帶火種進入。 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在高火險區內野外用火的,依據《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由有關單位予以警告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並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並處50000元罰款。 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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