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3月29日報導, 相關人士29日透露, 處於經營重組期的東芝美國核電子公司西屋電氣決定申請適用《美國聯邦破產法》第11條, 已經啟動相關程式。 東芝也在當天的董事會上予以批准。 預計提交申請後當天將立刻適用。 這是相當於日本《民事再生法》的重組型破產處理, 東芝將確定預計達1萬億日元(約合620億元人民幣)的損失金額。
今後, 東芝將把西屋電氣從合併結算對象中剔除, 並退出海外的核電業務, 重振財務基礎。
作為西屋電氣的母公司, 適用破產法可使東芝最初預計的逾7000億日元損失大幅縮小,
若適用破產法, 對西屋電氣的債權回收及訴訟將自動停止, 西屋電氣將在繼續業務的同時制定重組計畫。 若能得到債權人和法院的同意, 或能實施計畫儘早實現重組。
東芝2006年斥資6000多億日元收購了西屋電氣, 但由於美國核電建設陷入困境, 導致了巨額損失。
西屋電氣曾向美軍核動力航母與核潛艇提供反應堆。 美方擔心根據支援西屋電氣重組的企業的不同, 軍事力量機密或有可能洩露。 路透社華盛頓電28日援引美國政府消息人士的話報導稱, 特朗普政府已表示關切, 認為“這是潛在的國家安全問題”。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29日的記者會上指出“日美政府正在緊密合作開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