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我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現將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陽新縣三溪鎮龍泉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前興套取、挪用扶貧專項資金等問題。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龍泉村村委會採取收入不入帳、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 用於該村違規招待、公款送禮、違規發放津補貼等, 其中涉嫌挪用扶貧項目資金28萬元。 時任龍泉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前興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2017年8月, 楊前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陽新縣韋源口鎮春湖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柯傳安套取、挪用扶貧專項資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 春湖村村委會以虛造扶貧專案等方式, 先後套取養鴨基地、魚池改造等扶貧項目資金共計14萬元, 用於支付該村欠款和日常費用支出。 時任春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柯傳安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2017年8月, 柯傳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大冶市金牛鎮龍潭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世陽等人套取、私分涉農補貼資金問題。 2007年至2015年間, 徐世陽等人採取虛報糧食種植面積手段套取糧食補貼共計4.5萬餘元予以私分。 其中徐世陽分得1.5萬餘元;原村財經委員張遠生分得1.3萬餘元;原村委會副主任白漢臣分得8600餘元;村計生委員鄭翠英個人分得7600餘元。
4、開發區太子鎮上港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蔡召家截留、挪用涉農補貼資金等問題。 2009年至2015年間, 蔡召家截留生態公益林補助等專項補助資金共計13.58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將核桃苗基地專案專項資金5000元及小港李組“一事一議”專案資金8660元用於個人開支;兩次為其母親違規領取貧困戶慰問金合計500元, 幫助其好友多領取救災款3000元。 2017年8月, 蔡召家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西塞山區八泉片區和平街社區居委會委員袁秋芳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問題。
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直接侵害群眾利益, 影響黨和政府形象, 侵蝕黨的執政基礎, 性質惡劣, 影響極壞。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 切實舉一反三, 引以為戒。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中共黃石市紀委
2017年9月13日
來源 | 市紀委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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