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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華日軍簡介三

導讀:隨著普法戰爭結束, 日本陸軍參照德意志第二帝國陸軍, 又別出心裁的構建了分隊、小隊、中隊、大隊、聯隊、旅團、師團的編制體系。

師團是日本陸軍基本戰術單位, 有主要駐紮地和兵員補充區, 戰時組合師團編成軍以上單位。 抗戰爆發時, 日軍有十七個常備師團, 編制為四單位制, 即師團下轄二個旅團, 旅團下轄兩個步兵聯隊。 隨著戰爭的繼續, 為了適應各個戰區不同形式的需求, 又對師團進行調整, 又甲乙丙丁四種編制。

鑒於一戰後期美軍師火力強勁, 日軍非常重視師團的火力支援, 尤其是火炮的配置, 挽馬師團與馱馬師團的不同在於炮兵的移動方式。 齊裝滿員的日軍常備主力陸軍師團, 員額往往可達24000---28000人, 擁有戰馬7630匹, 裝備步騎槍14900枝、擲彈筒144個、輕機槍288挺、重機槍54挺、山炮16門、野炮36門等。

甲種師團(別稱挽馬師團), 轄2旅團(每旅團2個步兵聯隊), 工、騎、炮、輜重各一聯隊, 共8個聯隊, 加上一師團部、兩旅團部的非戰鬥人員共28200人。 乙種師團(別稱馱馬師團), 由於後期馬匹不足, 在甲種師團的標準上壓縮了騎兵聯隊, 改為大隊(個別不設騎兵)。 轄2旅團(每旅團2個步兵聯隊), 工、炮、鎦各一聯隊, 共7個聯隊, 加上一師團部、兩旅團部的非戰鬥人員共24400人。

丙種師團轄3個步兵聯隊, 可以認為是三團制師, 另外下轄工兵聯隊和炮兵聯隊, 合計5個聯隊, 加上師團部的非戰鬥人員約15500人。 丁種師團轄3個步兵聯隊, 其他兵種只有大隊或中隊編制, 約11000人。 由於機動靈活, 主要用於掃蕩八路軍的華北根據地。

獨立混成旅團與師團一樣, 也是獨立的戰略單位, 僅有若干(5個居多)步兵大隊, 配備少量特種部隊(騎、炮、工、輜), 員額六七千人。

員額六七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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