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以為有借條就能贏官司嗎?也肯定覺得有借條就一定要回來錢?比如下面這7種特殊情況, 比如有借條打官司輸的, 官司錢基本等於打水漂。
①借錢時收取的利息過高, 法院不支持。
比如上面這圖、利息驚人到銀行無法受理, 這裡要注意:利息如果達到24%-36%之間, 對方不給利息的話, 法院不會支援你索要這部分的利息, 所以根本就要不回來。 但是如果利息高於36%的, 如果給了要求返還, 法院還是會支持你的!
②借錢的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
怎麼理解?就是說借錢的人必須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像小孩, 精神病人。 或者監護人不認的, 否則借條是無效的, 你更別想拿回錢!
③借出的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只要是借錢, 需要知道這筆錢對方用錢幹嘛了, 借條上可千萬不要漏了, 如果東窗事發, 你可以要背黑鍋的。
④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
如果你拿老賴20年前給你的借條去法院起訴, 在十年前, 你已經要求對方還錢, 但是對方沒有償還, 這張借條多半是廢了。 在法律上的訴訟期是兩年, 如果對方借款的日期到了, 對方若不還款, 你必須在兩年內向法院申請!
⑤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拿到錢
很簡單, 一旦起訴對方還錢, 光是一張借條沒用, 還要有對方已拿到款的證明。 另外, 現金支付不太好, 銀行轉帳比較好, 這樣有記錄!
⑥感情債借條
還有一些例外的情況, 年輕戀人喜歡說不著邊際的話, 鬧分手男方寫一張借條給女方, 精神損失費打借條, 出個軌等行為用欠條來彌補。
⑦修改過的借條
借條上有篡改的跡象, 借條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 對方極有可能不會同意, 這就涉及到欺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