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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丨“最後一次國家司法考試”開考!明年還需要考嗎?答案在這裡→

被稱為“最後一次國家司法考試”的2017年全國第16次國家司法考試, 9月16日至17日兩天在全國舉行。 貴州省共17707人報名參考, 在今年的參考人員中,

年齡最大的參考人員已經75歲, 最小的18歲;平均年齡28歲。

因為明年要實行新的考試制度, 今年考試報名人數創歷史新高, 貴州省17707人報名參考, 與去年相比, 增加了1814人, 增幅10.2%。 今年千人以上考區6個, 各考區報名人數均再創歷史新高。 今年全省9個考區,

12個考點, 594個考場, 標準化和具備標準化考場率再次達到100%。

那麼今年過後, 司法考試會發生什麼變化呢?

為什麼是“最後一次國家司法考試”?

9月1日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通過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草案)。

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也就是說, 從明年起,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哪些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草案規定, 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 從原先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擴大到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覆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 以及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

不過, 新進入上述崗位的公務員才需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已經在上述崗位從事相關工作, 而且勝任現任職務的人員不受這項制度的影響。

哪些人員禁止從事法律職業工作?

其實, 這一條很簡單, 除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公務員法分別規定了不得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公務員的情形之外的人,

都可以從事這項工作。

同時, 草案在律師法、公證法中增加規定: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不得擔任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但系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當事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原來的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是否還有效?

草案規定, 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 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非法學專業能否報考?

而對於很多考生關心的, 非法學專業能否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問題, 草案目前尚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 還有很多從事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 比如從事立法的法律職業人員、進行法學研究、法學教育的人員等,

沒有納入到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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