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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三好街寶馬轎車致1死7傷案 雙方和解今日宣判

新聞到底:《“操作不當”轎車撞入人群1死7傷》

新聞閃回:2016年9月26日中午11時43分, 瀋陽市和平區三好街文化路十字路口, 孫女士駕駛寶馬轎車沖入過街人群, 釀成1死7傷慘劇。 警方認定肇事原因為“操作不當”, 排除酒駕可能。 53歲的肇事司機孫女士被警方控制。

“爸爸, 你怎麼還不回我的微信?”

幾乎每天, 5歲的兒子都會用媽媽的手機給爸爸發微信, 可他不知道, 已經在另一個世界的爸爸永遠都不會回復給他。

他不知道, 2016年9月26日, 三好街附近那起車禍中, 爸爸不幸被撞身亡。

案件經過一審庭審後, 檢方以交通肇事罪對寶馬車駕駛員孫某提起公訴。 庭上, 被害人家屬提出220萬元人民幣的民事賠償。

昨日, 遼沈晚報記者從被害人母親處瞭解到, 經過法院3次調解, 雙方最終和解, 賠償的數額和他們預計的相差一半。 被害人妻子簽完字後癱坐在法院臺階上。

今日, 此案將進行一審宣判。

妻子簽完字後癱坐在法院臺階上

“雖然3次調解後賠償數額和我們預想的差一半, 但現在我們只能默認這個結果。 兒媳婦簽完字那一刻, 直接癱坐在法院臺階上, 我能想像到她心中的痛。 ”

昨日, 距離三好街寶馬肇事案已近一年, 距離法院第一次開庭也有4個月了。 經過3次調解, 這起案件終於有了結果, 雙方達成了和解。

昨日, 遼沈晚報記者聯繫到了被害人孔先生的母親趙阿姨。 “這件事終於落地了, 我也試著從這個巨大的陰影中走出來, 和我的家人一起走出來, 繼續未來的生活……”

在母親眼裡, 36歲的孔先生是一個孝敬的孩子:“他是家裡的獨生子, 多年前就出國留學, 在國外找了女朋友, 之後戀愛結婚, 過著幸福的生活,

每次成雙入對地出入, 都會引來他人羡慕的眼神。 ”

因為惦記父母, 孔先生決定回到國內, 帶著妻子、孩子回到了父母身邊, 一家人過著幸福和諧的生活。

“他有去北京工作的機會, 但都放棄了, 他想著要陪父母變老。 ”

但這美好的一切都定格在2016年9月26日, 那一刻起, 他們家的天塌了, 家裡的頂樑柱沒了, 留下了年邁的父母、年輕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

第一次庭審後, 雙方就賠償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他們開始了漫長的調解之路。

趙阿姨說, 誰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 但事已至此, 就得想辦法儘快解決, “期間, 我們不知流了多少淚, 但還是沒有得到被告家屬的回訪, 我們沒有收到暖人心的話。 我們的壓力也很大, 不想讓更多的人因為這事操心,

想儘快解決這件事, 但是調解好多次都沒有結果”。

無奈之下, 趙阿姨和家人找到被告家屬面談這件事, “這次他們說了對不住我們的話。 期間, 被告家屬說沒錢, 拿不出這麼多錢。 但是這件事總得有個結果。 兒媳婦一直堅持220萬元, 她說那是丈夫的生命。 我們看在眼裡疼在心裡, 但我們還是哄著兒媳婦同意簽字”。

趙阿姨說著說著失聲痛哭:“雖然3次調解後賠償數額和我們預想的差一半, 但現在我們只能默認這個結果。 兒媳婦簽完字那一刻, 直接癱坐在法院臺階上, 我能想像到她心中的痛。 ”

5歲兒子用媽媽手機給爸爸發微信

“這對他的打擊太大了, 他每天都會問爸爸去哪了, 媽媽跟他說爸爸去國外了, 他就問媽媽什麼時候去找爸爸……”

孔先生出事後, 為了一家人的生活, 父母都出去打工, 妻子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 她到現在也不能接受丈夫離開的事實。

她整宿整宿睡不著, 便把丈夫的遺物擺滿了房間, 一遍一遍地整理、撫摸。

夜深人靜的時候, 她回憶起和丈夫的點點滴滴, 把帶著愛的經歷寫成了回憶錄, 每每想到這些, 她都淚流滿面, 可這是她最好的傾訴方式。

她不能在孩子面前哭泣, 雖然她可以依靠的肩膀沒了, 但她要為了去世的丈夫好好生活, 照顧好老人和孩子。

妻子想念丈夫, 兒女想念父親。 9月11日是孔先生兒子5歲生日, 那天孩子生病去醫院打了滴流, 也一直沒有收到爸爸送的生日禮物, 因為至今他還不知道爸爸早已離開他了……

爸爸出事的整個過程他全看到了,這使得他不願意離開媽媽去上幼稚園。

“這對他的打擊太大了,他每天都會問爸爸去哪了,媽媽跟他說爸爸去國外了,他就問媽媽什麼時候去找爸爸……”

長時間見不到爸爸,孩子便用媽媽的手機給爸爸發微信,一條、兩條、三條……但他現在也不明白爸爸為什麼沒有給他回復。

女兒比兒子大幾歲,學習非常用功。雖然她對去世沒有太多的理解,但是她明白爸爸真的離開他們了,永遠不能陪他們玩耍了。

於是,她努力學習,每次考試成績在班級都是名列前茅,“她從來不補課,本不會說太多中文的她,還給爸爸寫了一封信,裡面全是對爸爸的愛”。

如今,孔先生的父母在外打工幫著還房貸,孔先生的妻子沒有工作,沒有任何經濟收入,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年邁的父母。

拿著公婆的辛苦錢生活,孔先生的妻子很過意不去,她想出去工作,靠雙手撐起這個家,但她在中國沒有綠卡,她感到了無助。

趙阿姨說:“希望兒媳婦能有一份工作,有一份收入,供一對兒女學習成長。如今我已60多歲,真的不知道以後他們娘仨如何生活……”

現在調解結果也出來了,趙阿姨說:“希望這筆賠償款能儘快到賬,使沒有頂樑柱的家庭慢慢步入正軌。”

看到別人家的兒子,趙阿姨會忍不住想看看自己兒子的照片,但她逼迫自己逐漸從這個陰影中走出來,也勸慰兒媳婦,儘快從巨大的痛苦中走出來。相信今後的生活會慢慢好起來。

被害人妻子還原事件經過:看到了最可怕的一幕

被害人孔先生的外籍妻子還原了她目睹的事件程序。

當天夫妻倆帶著兒子去醫院看病,“計畫等孩子咳嗽好了,就送他去幼稚園,我去大學好好學習一下中文,可以更好地融入社會,也可以工作,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我們從醫院走出來,車停在了三好街,我丈夫去銀行取錢,讓我和孩子先往前走,去車那邊等他。”孔先生妻子說,“丈夫和其他人一樣,站在斑馬線上等紅燈,孩子問我爸爸呢?我往那邊指,說爸爸就在那兒呢,一會兒過來找我們。”

就在這時,她和孩子聽到了“砰砰”的聲音,還有汽車的引擎聲,很多人倒地。

“接著我看到了最可怕的一幕:我的丈夫被撞到了路中間……車從我丈夫的身上軋過去……”她說,“我最愛,也是最愛我的丈夫,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保護了我和孩子。當時,他讓我和孩子從路口的另一個方向去車那邊,如果不是我丈夫的安排,我們一起去取錢,都站在那個路口……誰也不能倖免,如果是那樣,我們10歲的女兒怎麼辦?是我的丈夫救了我和孩子一命,把生的希望留給了我們。”

孔先生妻子說,為了孩子,她白天不敢哭,只能等到孩子晚上睡著之後才能流淚,“我的心壓抑得喘不上氣,誰也不知道我有多痛苦,只有我的身體知道,33歲的我,頭髮已經全白了”。

公訴機關以交通肇事罪起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某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一審庭審中,被害人孔先生家屬提出220萬元人民幣的民事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儀容整理費及被撫養人包括子女、妻子、父母的生活費等,還包括6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對於這個數字,被告人一方並沒有同意。雙方同意通過法院調解。

答疑|為何罪名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訴人認為,孫某沒有傷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放火、爆炸等危險性相當的行為,因此本案並不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客觀要件,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構成交通肇事罪。

我國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雙方和解|被告人是否會獲輕判?

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徐海光律師表示,被告家屬賠償了被害方,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量刑時會對被告人輕判。

遼寧長風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希圖表示,被告家屬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並獲得了對方的諒解,一般會減輕處罰,法院會根據被告人的綜合情況酌定判決。

遼沈晚報、聊沈用戶端首席 記者 胡月梅 主任記者 楊帆

爸爸出事的整個過程他全看到了,這使得他不願意離開媽媽去上幼稚園。

“這對他的打擊太大了,他每天都會問爸爸去哪了,媽媽跟他說爸爸去國外了,他就問媽媽什麼時候去找爸爸……”

長時間見不到爸爸,孩子便用媽媽的手機給爸爸發微信,一條、兩條、三條……但他現在也不明白爸爸為什麼沒有給他回復。

女兒比兒子大幾歲,學習非常用功。雖然她對去世沒有太多的理解,但是她明白爸爸真的離開他們了,永遠不能陪他們玩耍了。

於是,她努力學習,每次考試成績在班級都是名列前茅,“她從來不補課,本不會說太多中文的她,還給爸爸寫了一封信,裡面全是對爸爸的愛”。

如今,孔先生的父母在外打工幫著還房貸,孔先生的妻子沒有工作,沒有任何經濟收入,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年邁的父母。

拿著公婆的辛苦錢生活,孔先生的妻子很過意不去,她想出去工作,靠雙手撐起這個家,但她在中國沒有綠卡,她感到了無助。

趙阿姨說:“希望兒媳婦能有一份工作,有一份收入,供一對兒女學習成長。如今我已60多歲,真的不知道以後他們娘仨如何生活……”

現在調解結果也出來了,趙阿姨說:“希望這筆賠償款能儘快到賬,使沒有頂樑柱的家庭慢慢步入正軌。”

看到別人家的兒子,趙阿姨會忍不住想看看自己兒子的照片,但她逼迫自己逐漸從這個陰影中走出來,也勸慰兒媳婦,儘快從巨大的痛苦中走出來。相信今後的生活會慢慢好起來。

被害人妻子還原事件經過:看到了最可怕的一幕

被害人孔先生的外籍妻子還原了她目睹的事件程序。

當天夫妻倆帶著兒子去醫院看病,“計畫等孩子咳嗽好了,就送他去幼稚園,我去大學好好學習一下中文,可以更好地融入社會,也可以工作,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我們從醫院走出來,車停在了三好街,我丈夫去銀行取錢,讓我和孩子先往前走,去車那邊等他。”孔先生妻子說,“丈夫和其他人一樣,站在斑馬線上等紅燈,孩子問我爸爸呢?我往那邊指,說爸爸就在那兒呢,一會兒過來找我們。”

就在這時,她和孩子聽到了“砰砰”的聲音,還有汽車的引擎聲,很多人倒地。

“接著我看到了最可怕的一幕:我的丈夫被撞到了路中間……車從我丈夫的身上軋過去……”她說,“我最愛,也是最愛我的丈夫,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保護了我和孩子。當時,他讓我和孩子從路口的另一個方向去車那邊,如果不是我丈夫的安排,我們一起去取錢,都站在那個路口……誰也不能倖免,如果是那樣,我們10歲的女兒怎麼辦?是我的丈夫救了我和孩子一命,把生的希望留給了我們。”

孔先生妻子說,為了孩子,她白天不敢哭,只能等到孩子晚上睡著之後才能流淚,“我的心壓抑得喘不上氣,誰也不知道我有多痛苦,只有我的身體知道,33歲的我,頭髮已經全白了”。

公訴機關以交通肇事罪起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某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一審庭審中,被害人孔先生家屬提出220萬元人民幣的民事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儀容整理費及被撫養人包括子女、妻子、父母的生活費等,還包括6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對於這個數字,被告人一方並沒有同意。雙方同意通過法院調解。

答疑|為何罪名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訴人認為,孫某沒有傷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放火、爆炸等危險性相當的行為,因此本案並不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客觀要件,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構成交通肇事罪。

我國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雙方和解|被告人是否會獲輕判?

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徐海光律師表示,被告家屬賠償了被害方,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量刑時會對被告人輕判。

遼寧長風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希圖表示,被告家屬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並獲得了對方的諒解,一般會減輕處罰,法院會根據被告人的綜合情況酌定判決。

遼沈晚報、聊沈用戶端首席 記者 胡月梅 主任記者 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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