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籠中的野生獼猴, 它們是一家三口, 眼神充滿哀傷。
9月7日, 衢州衢江區森林公安局接舉報:有人飼養野生動物獼猴。
接到舉報後, 森林公安輾轉多地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
9月11日下午, 民警將三隻獼猴帶到衢江區嶺洋鄉深山放生。
根據浙江師範大學生態研究所專家認定, 獼猴是本地物種, 野外生存能力比較強, 這三隻目前身體強壯, 精神狀態良好。
民警對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
據犯罪嫌疑人所說, 兩隻大的獼猴為一公一母, 兩年前被遂昌人柴某一以800元賣給江山人徐某。 徐某又先後兩次要價3900元, 賣給家在衢江的柴某二。
今年5月, 兩隻猴子產下一隻幼猴, 柴某二一直飼養至今。
目前, 所有涉案人員全部被抓。
獼猴屬於國家二級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刑法》第341條第1款之規定, 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