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23時許, 嘉興乍浦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求助, “喂, 110嗎?我的包被一個男人搶了, 在乍浦小學公車站附近……”
半夜!男子!搶劫!
由於情況緊急,
但是, 路面監控視頻看下來, 並沒有發現報警女子所說情況。 民警多次打電話聯繫對方, 卻一直屬於占線狀態。 難道情況有變?
民警趕赴現場發現公車站只有報警女子李某某一人, 沒有男子, 也沒有搶包情況。
到底發生了什麼?
經查, 原來是李某某和男友吵架, 對方一氣之下, 拋下她獨自一人離開。
(監控視頻拍到倆人吵架、一方離開的畫面。 )
為了找回男友, 李某某便想出報假警的方法, 想借助公安機關的力量,
謊報警情後果很嚴重!
經審, 李某某對9月5日晚虛構事實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李某某已被港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明確規定: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此, 港區警方呼籲廣大群眾要珍惜愛護110, 正確使用110, 減少無效報警, 禁止惡意騷擾, 切實讓110成為每位群眾的平安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