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10年結婚, 結婚後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老公有個姐姐, 比我們早一年結婚。 我們結婚時, 大姑姐一直住在娘家, 因為她上班的地方離娘家近, 生下孩子後, 一家三口吃住都在娘家, 婆婆一直照顧大姑姐從懷孕到生下孩子, 還有帶孩子。
剛結婚時我不習慣住在婆家, 因為我是獨生女, 加上離娘家很近, 在娘家住了一年多, 直到懷孕七個月才回到婆家居住。 2012年我兒子出生了, 這時我大姑姐的孩子有一歲多了, 婆婆每天要做八個人的飯菜, 還有要照顧我坐月子, 大姑姐的孩子正在學走路, 隨時要有人照顧他。
婆婆每天除了送三餐飯給我吃, 其它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帶大姑姐的孩子。 有一次婆婆在我面前說好累, 我沒有搭理她, 你累死累活還不是照顧你女兒累壞的。 我從心裡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嫁進來的媳婦, 月子裡連尿片, 小孩的衣服都是老公在洗,
照理說, 我兒子是我婆婆家的第一個孫子, 應該是很開心的吧。 那時候我們三口住在樓上, 因為天氣冷, 孩子小, 所以沒有帶孩子下過樓。 坐完月子以後, 我自己下樓吃飯, 婆婆更省事了, 她可以一個星期都不上樓看下孩子, 只帶著外甥玩。
有一天晚上, 記得我兒子大概在兩個多月的時候, 我和老公一起在洗尿布, 我老公說:我怎麼覺得咱媽對我姐的兒子比對咱兒子親呢。 這句話深深引起了我的共鳴, 我已經有這種感覺很久了, 只是礙於面子, 一直沒說出來, 沒想到, 老公自己說出來了。
矛盾終於爆發了, 臘月初八婆婆的生日, 老公給了一千塊給婆婆, 我買了一件呢子大衣。 當時我沒發現大姑姐給婆婆買東西, 錢有沒有給我不知道。 吃了飯以後, 婆婆說要宣佈一件事情, 當時婆婆對老公說:鵬伢子, 你結婚兩年了, 一家三口在家吃飯, 每個月給兩千元的生活費, 我和你老爸一點退休工資都貼在裡面了。
老公一口應承:好呀, 是應該給生活費,
婆婆講這話我不愛聽, 我立馬站起來說:媽, 我從來沒有在你兒子面前挑唆他不孝順你,
兒子女兒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你們住的房子都是我和你爸的。 我有權利不讓誰住, 我願意讓誰住就讓誰住, 你一個外嫁的媳婦無權干涉。 我現在還沒老呢, 你一個弟媳婦就要攆大姑姐走, 將來我老了, 要人伺候了, 是不是也得把我攆出去呢?
我不敢, 將來你們老了要姐姐服侍服侍你們吧, 當時我火氣來了, 口不擇言。 人家是親女兒, 而我不是, 但是老公總是她親生的吧。 別人都說重男輕女, 我家婆婆重女輕男。
我並不是嫌棄大姑姐住在娘家不舒服, 最低婆婆要一視同仁的對待我和我兒子。 同樣都是親生的,兒子要交生活費,女兒不要交生活費。有這個道理嗎?你們說說我這個做法是對婆婆不孝順嗎?
同樣都是親生的,兒子要交生活費,女兒不要交生活費。有這個道理嗎?你們說說我這個做法是對婆婆不孝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