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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被拍、駕照過期…… 想要避免損失可以這樣做!

如果在停車場

某輛小汽車阻擋了車輛通行...

旅遊君就知道, 此時的你一定會苦惱!

只要拿起手機, 撥打122!

交警部門會幫您聯繫車主

讓其移開擋道車輛!

而如果這時對方的聯繫方式

有誤或已更改... 根本聯繫不上!

還有 ,很多人總是

駕駛證已經過期被作廢了卻還不自知

當路面被查車時才發現愛車已超期未年審!

別緊張!交警部門是會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短信來給你溫馨提示!但前提是:您車輛以及駕駛證的聯繫方式有隨時更新登記。

以下相關資訊

交警部門也將根據您的車輛

和駕駛證資訊及時通知你

駕駛證逾期未換證

臨近換證日期

期滿未換證註銷

記分臨界滿分

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份註銷最高准駕車型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

臨界報廢

逾期檢驗臨界報廢

對連續3個週期未檢驗合格的機動車強制報廢

機動車有其他違法行為等

所以, 清遠的車主一定要及時更新聯繫方式!

另外, 聯繫方式如果變了, 沒告訴交警要罰款!

《公安部124號令》

第十七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 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繫方式變更的, 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公安部139號令》

第八十條:機動車駕駛人聯繫電話、聯繫位址等資訊發生變化, 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資訊發生變化的, 應當在資訊變更後三十日內, 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四)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 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資訊的。

所以, 如果您的機動車、駕駛證聯繫方式已有變更

小編喊你:快及時到車管所更新啦!

既方便他人, 也方便自己呢!

變更方式

1、本人帶身份證和駕駛證到車管所各業務點視窗辦理變更聯繫方式業務;(備註:城區籍車輛聯繫方式更正請前往府前監測站內交警辦證大廳, 城區籍駕駛證聯繫方式變更請前往交警支隊一樓辦證大廳辦理)

2、通過互聯網登錄www.122.gov.cn(備註:需要本人先到車管各分所或交警支隊一樓辦證視窗辦理面簽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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