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冒充網店客服詐騙案一審宣判 最高獲刑十四年
法制網記者 王春 通訊員 李強 應小勇
2017年9月12日, 浙江省常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的網路詐騙案進行宣判, 以詐騙罪對朱某鴻、曾某升、曾某煌等九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四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並處四十萬元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金。 其中, 對3名主犯依法給予了嚴厲打擊, 判處刑罰十年以上, 最重的為有期徒刑十四年。
12人分工作案, 冒充客服實施詐騙
2015年9月, 被告人朱某鴻、曾某煌、曾某升在福建省三明市密謀通過冒充淘寶客服對新開淘寶賣家實施詐騙。
如果騙到錢, 二線人員會在YY裡告知提供QQ號的一線人員, 騙到多少千就告知“進多少個”, 事後按詐騙數額10%左右的標準向一線人員發放報酬, 其餘贓款由朱某鴻、曾某煌、曾某升平分。 2016年2月, 朱某鴻、曾某煌、曾某升分頭作案, 作案方式和上述一致。 2016年3月18日, 常山縣公安成功破獲此案, 並當場抓獲被告人和扣押部分涉案贓物、證物。
騙得350余名被害人110萬, 單筆最大金額11萬元
據悉, 該起網路詐騙大案是全國破獲的首例冒充網店客服詐騙案。
其中2016年1月, 浙江常山市民嚴女士在網店開張當天的短短4個小時裡, 被這群詐騙犯罪團夥利用上述手段一步步引入精心設計的陷阱內, 最後被遠端控制的手段騙走了11萬元。 直至身上錢沒了, 她去找家人借錢時在家人的提醒下才發覺被騙, 這也是被騙數額最大的一筆。
電子證據發揮定案作用, 追贓挽損八十余萬元
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朱某鴻等人在作案手段上作了迂回處理,
但常山法院審理認為, 綜合本案的全部證據, 特別是YY聊天記錄這一客觀全面的電子證據佐證, 能與提取的物證、書證等相關證據互相印證, 共同證實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實已經達到證據確實充分並能夠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 最終, 九被告人均當庭自願認罪並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網路詐騙案件, 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涉及地區廣, 社會危害性極大, 且有從重情節,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劉歡】
轉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