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滕州3月30日訊八旬老人在老年公寓養老期間從公寓墜樓身亡, 為此, 家屬與院方就賠償事宜發生糾紛。 近日, 滕州市南沙河司法所成功調處一起老人意外死亡糾紛。
2016年3月, 甄某與滕州市南沙河鎮某老年公寓簽訂協定, 將母親張某(86歲)托入該老年公寓。 2017年3月19日淩晨4點半, 張某獨自走出房間後不久從三樓視窗墜落, 後被人發現送醫, 經滕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確認死亡。 事發後滕州市公安局南沙河派出所經過現場勘驗認定老人為意外死亡。 老人去世後, 死者張某的家屬與院方就善後事宜多次協商未果,
為瞭解事情經過, 南沙河司法所組織工作人員來到該老年公寓, 通過調查發現張某居住在該老年公寓三樓, 其墜樓的視窗雖然窗戶緊閉但是未設置柵欄等保障、防範措施。 張某家屬認為老年公寓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要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8萬元。 而老年公寓則認為已經盡到了安保義務, 對張某死亡不存在過錯, 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為妥善化解糾紛, 儘快讓老人入土為安, 司法所將死者家屬、老年公寓代表約到司法所共同進行調解磋商。 調解人員耐心向他們講解了《人民調解法》、《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