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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廂內藏百斤“炸彈”,司機已經神志不清

9月12日下午3時40分許, 欽州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正在金海灣西大街路段執勤, 接到群眾反映稱在附近一輛車牌號為桂NH1***的白色小車正在輔道內逆行。

接到群眾反映沒多久

這輛車便出現在民警視線中

該車竟搖搖晃晃地以蛇形路線駛來

執勤民警立即攔停車輛進行檢查, 當民警打開車門時, 一股濃重的酒精氣味撲鼻而來, 而車上駕駛員已經醉得神志不清。

當民警要求停車熄火時,

該駕駛人卻不肯服從, 還與交警發生拉扯, 將交警的反光背心扯爛, 隨後被制服。

經詢問, 該男子姓周, 當問其是否喝了酒, 周某堅決不承認自己喝了酒, 還一邊作揖一邊含糊不清地求饒:“兄弟, 不好意思, 是我的錯, 我真的沒有喝醉, 只喝了一些蘋果醋。

你好靚仔, 真的好靚仔……!”場面令人啼笑皆非。

當民警對車輛做進一步檢查時, 驚人地發現車後箱內竟還裝著3罐散裝汽油, 重量約達150斤, 該車就猶如一個“移動炸彈”,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 後果將不堪設想。

民警隨即將車內3罐散裝汽油移交轄區派出所處理。 由於周某不肯配合吹氣進行酒精含量檢測, 交警將周某送至醫院抽血檢測酒精含量, 測出的身體酒精含量結果為75mg/100ml, 屬於酒駕。

目前, 交警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將對周某的酒後駕駛機動車、拒絕交警檢查、不帶行駛證三項交通違法處以罰款1250元, 記13分的處罰。

交警提示

廣大駕駛員應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杜絕酒後駕車,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請為自己也為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在路遇交警查車時, 應服從交警指揮, 配合交警檢查。 此外, 特別要提醒廣大駕駛員切勿隨車攜帶散裝汽油, 汽車中攜帶散裝汽油會構成嚴重安全隱患,易發生爆炸的情況,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汽車中攜帶散裝汽油會構成嚴重安全隱患,易發生爆炸的情況,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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