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來稿(@愛琳兒)
我叫張翠花, 一直到今年算起來跟老公結婚三月整了, 作為合法的夫妻老公他們一家人所作所為真是讓我大跌眼鏡, 我跟老公是相親認識的, 相處了一段時間互相感覺還可以, 經過媒人的戳和, 我感覺他人還不錯挺穩當的, 就約了雙方父母談起來結婚論嫁的事。 因為兩家都在同一個城市, 基本上彩禮啊這些沒什麼太大分歧, 他們家也同意出一套房子供我們當婚房, 但得等一段時間, 他爸媽的錢都放在私人的企業裡, 得抽出股份才行。
其實再也沒什麼, 因為我們確立關係之後在外邊已經租了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
還是年輕啊我, 把這事告訴我媽之後, 一個勁罵我傻, 房產證上只簽了老公的名字, 其實在我心裡傷心不是簽他自己的名, 簽就簽唄, 夫妻倆誰的不一樣, 難道是奔著離婚去的?不然擔心個什麼, 可他竟然瞞著我一直到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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