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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初入職場,學法律,護權益!只有1%的人全知道!(五)

大學生初入職場, 學法律, 護權益!只有1%的人全知道!(五)

上回說到, 用人單位可以與前述關係的人解除勞動關係, 其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 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有啥別有病, 沒啥別沒錢。 這個情況最好不要出現。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注意, 要經過培訓或轉崗哦。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 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例如, 公司搬家了。 。 。 。

按以上情況解除勞動關係的, 企業需要支付你補償金, 標準為N+1, 或N提前一個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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