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父親就去世了, 家裡有弟弟和我兩個人, 我媽一個人養大我們已經很辛苦, 所以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就出去打工了。 在外拼搏了十幾年, 也掙了點錢, 在我們縣城買了房子, 也供弟弟上了大學。
前年我娶了媳婦, 結婚的時候老婆家裡出了一部分錢又給我們首付了一套大一點的房子, 結婚後我們就住在那裡。 而之前我買的房子就空著, 我媽要是從家裡來了就住在那裡, 別人都羡慕我家的日子先苦後甜, 我也挺滿足的, 唯一遺憾的就說我老婆和我媽的關係不是很好。
老婆家裡條件不錯,
可能是因為老婆的問題, 這兩年我媽很少來我們這裡, 雖然我心裡有點愧疚, 但這也減少了她們的婆媳矛盾。 前兩天我媽給我打來電話, 說是我弟弟眼看到了結婚的年齡, 可是還沒有對象, 主要是他沒車沒房。 我媽的意思是想把我之前買的那套房子給我弟弟, 這樣我弟弟也好找物件, 我一想也對, 就答應了。 可是等我和老婆商量的時候, 老婆卻極力反對, 這讓我真的不能理解。
這房子是結婚前買的, 難道我還沒有說話的權利嗎?再說那是我親弟弟, 我幫他不是應該的嗎?為什麼老婆就是不答應?
誰能給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