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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刊登的遷址公告,牽出多個涉稅務的風險點!

在互聯網時代, 大家登報的需求似乎不強烈了。 除了辦事需要外, 比如公章丟了一定要登報, 其他時候是不會想到登報的。 這不, 江西鷹潭一家公司, 公司搬遷了, 為了在市民中廣而告之, 特地在當地紙媒中刊登了一則公告。 沒想到, 正是因為這則公告, 牽出了這家企業多個涉稅風險點, 最後不得不補繳稅款高達29萬!下面財大大就跟大家說說這是怎麼回事吧。

稅務人員在報紙看到這家公司的遷址公告之後, 因為該公司自舊址拆遷後在征管系統中顯示沒有申報稅款。 然而, 公告顯示該公司新址為新建辦公大樓, 已經投入使用了。 稅務人員又查詢了公共資源交易網, 發現該公司新建的水廠也投入使用。 由此稅務人員判斷該公司可能存在未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 於是決定將其列入風險監控物件, 緊接著對該企業展開一系列涉稅風險調查,

發現了以下風險點:

1、該企業2016年在建工程期初和期末餘額增加額很大, 並且房產已經投入使用了, 在申報系統中卻沒有查詢到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

2、2016年度建安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稅申報資訊和在建工程、工程結算收入資料測算,

存在少繳建安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稅的風險;

3、2016年度長期借款科目期初期末餘額增加額很大, 但沒有查詢到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申報記錄, 該企業可能存在未按規定申報借款合同印花稅的風險;

4、舊的辦公大樓已經拆除了, 但是土地登記資訊沒有核銷, 並且一直有申報記錄, 該企業很可能存在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風險。

稅務稽查人員將這些風險點一一陳列出來, 企業負責人承認印花稅是辦稅人員疏忽了, 將自查補繳稅款。 房產稅方面也是辦稅人員對新大樓使用情況和政策理解不到位, 誤以為新大樓並未全部投入使用, 以為只針對已驗收使用的樓層繳納就行了。

就是一則簡單的遷址公告, 引發出公司這麼多涉稅風險, 有存在未申報的, 也有多申報的。 不管怎樣, 最終, 該企業還是卜嬌樂稅款金額2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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