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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寫的借條上有這7種錯誤,一定要讓對方重寫

不要認為手上有對方借款的借條你就能告贏對方?更不要認為有了借條錢就一定要的回?下面有7種真實案例, 有借條也沒用, 也要不回屬於你的錢。

①如果借條中每年利息有百分之二十四或更多, 法院不受理。

看看上圖這個年離線有50%, 這裡要注意:如果借款利息在24%-36%這麼高了, 對方不給利息, 法院也不會幫你要利息的, 所以根本就要不回來。 不過如果利息高於36%的話, 如果給了要求返還, 這個時候法院還是站在你這邊的!

②借款方必須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這個好理解?就是如果借條上寫的借款人是沒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比如未成年, 精神病人。 或者監護人不認的, 那借條直接判為無效, 法院一樣不受理!

③借出去的錢不能用作非法用途

只要是借錢, 必須寫清楚借錢後代用途, 而且必須得寫明在借條上, 如果東窗事發, 肯定會讓你都有責任。

④起訴的借條不能是20年前的

如果這張借條是20年前的, 好幾年前, 就已經開始討債了, 但是沒有結果, 這時候這張借條就差不多失效了。 因為一般訴訟時效不會超過兩年, 還款期一到, 對方沒有還錢, 那應該在2年內向對方提起訴訟!

⑤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拿到錢

很簡單, 一旦用法律處理, 只能拿出來一張借條還不行, 還要有對方已拿到款的證明。 請記住, 能不用現金就不用現金, 能用銀行轉帳就轉帳, 證據效果最好!

⑥感情債不予支持

年輕人嗎, 比如情侶打情罵俏, 要分手了寫張欠條, 用來補償對方, 出軌劈腿沒有打借條。

這種情況是沒有實際支出金錢的, 法律上是不承認這個借條的有效性的!

⑦事後修改的借條

借條上有篡改的跡象, 這樣的借條有貓膩, 如果有一方不認可, 那麼這個借條還是你犯詐騙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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