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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檢察系統五個單位受到高檢院表揚

近日, 根據最高檢院《關於對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予以表揚的通報》, 蘭州、白銀2個市級院和岷縣、崇信、鎮原3個基層院受到高檢院通報表揚。

據瞭解, 為進一步強化檢察環節律師執業權利保障, 促進檢察機關規範司法行為, 最高檢院在全國檢察系統開展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檢查活動。 按照專項活動安排, 最高檢院於2017年9月1日印發了《關於對檢察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示範單位予以表揚的通報》, 對全國檢察系統中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採取措施得力、實際效果突出的64個市級院和96個基層院進行了通報表揚。 其中, 蘭州、白銀2個市級院和岷縣、崇信、鎮原3個基層院被通報表揚。

2015年以來, 蘭州市院在檢察環節全力做好律師業務支持配合工作,

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切實維護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成效顯著。 蘭州市院案管中心統一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閱卷、案件查詢等共計647人/次, 為律師開展業務工作提供了的效的服務通道。 截至目前, 共接待涉法涉訴信訪人員19人/次,涉及案件16起, 每起案件接訪律師均予以登記並給予答覆意見及建議, 從而實現了保障律師權益與做好控申工作的“雙贏”, 此舉受到省市政法委機關的充分肯定。

白銀市院制訂《白銀市人民檢察院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管理規定(試行)》, 分別對告知、會見、預約、查閱、摘抄、複製、聽取意見等方面做了統一規範, 對各項接待要求和程式進行了細化,

建立《律師申請事項跟蹤督辦台賬》, 出臺《白銀市檢察機關在辦理訴訟案件中聽取律師意見的規定(試行)》《關於檢察機關辦理案件聽取律師意見工作辦法》及配套的格式文書, 公開案件程式性資訊6701件, 發佈重要案件資訊164件, 公開訴訟文書3550份;利用律師預約系統辦理律師預約282次, 接待律師閱卷758人次。 近三年共向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發放調查表86份, 徵集意見建議38條。

岷縣院規範閱卷方式, 提供查閱複製列印“一站式”服務, 製作《岷縣人民檢察院辯護人接待工作流程圖》, 共安排接待律師閱卷185人次提供資訊查詢200餘次, 聽取律師意見76人次, 受理律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12件, 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材料、重新鑒定等18件, 做到了指控犯罪和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有機統一,

有效防止了冤假錯案的發生。 主動開門“納諫”, 虛心傾聽律師意見建議, 共徵集到意見建議21條。 岷縣院組織申報的2016年度全省政法系統重點課題《尊重保障律師權利與新型訴辯關係構建》, 在省院《隴原檢察》發表。

崇信縣院結合自身實際, 制定了《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工作制度》, 保障律師閱卷、會見制度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推行閱卷方式電子化, 配置印表機、掃描器、燒錄機等設備, 安排專門接待人員進行統一管理;推出電子案卷光碟燒錄服務, 打造立體公開平臺, 依託全國檢察資訊公開平臺, 通過統一“進出口”、統一節點資訊錄入、統一案件資訊公開等方式, 實現案管系統與檢務公開系統的資料對接,

實現辦案過程和辦案結果依法同步公開, 有效保障律師應有的訴訟權利。

鎮原縣院, 積極探索, 大膽嘗試, 切實建立了良好的律檢聯繫。 該院先後制定了《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工作暫行規定》、《鎮原縣人民檢察院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資格審查指引》、《鎮原縣人民檢察院接待律師行為規範》、《律師閱卷須知》等制度, 印製了“鎮原縣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服務指南”、“案件程式性資訊查詢與辯護代理預約申請提示卡”、“一圖讀懂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等微型宣傳手冊, 近年來, 該院共接待律師88人(次), 申請閱卷79人(次)、申請會見4人(次)、申請變更強制措施3人(次)、要求聽取意見1人(次)、申請精神病鑒定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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