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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技人員未來可通過提供增值服務獲取合理收益啦!

9月19日, 農業部網站公佈了《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1675號(社會管理類166號)提案答覆的函》, 對於委員提出的關於加強農業科技推廣隊伍職業化體制機制的提案, 經商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完善農技人員培養機制

近年來, 江蘇、浙江、福建、江西等省採取“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培養辦法, 吸引高素質專業人才進入基層農技推廣隊伍, 為解決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招不來人、留不住人、偏遠地區無人報考以及招錄人員專業不符等問題探索了新路徑。 例如, 浙江省從2012年起開展高考定向招生, 在校專門培養, 畢業後到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的“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機制。 已累計招收定向本科生519人, 首批133人畢業後已到崗工作。 下一步, 農業部將認真總結上述地方農技人員培訓方式, 並向其他地區進行推廣,

為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引入更多高素質人才。

二、關於完善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教育機制

近年來, 農業部會同教育部等部門不斷完善扶持政策, 加大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教育工作力度。 農業部將農技人員業務能力提升作為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的重要內容:一是建立基層農技人員分層分級分類培訓制度, 通過異地研修、集中辦班、現場實訓、網路培訓等方式, 加強農業技術、政策法規、市場訊息、品質安全、生態環保、金融保險等多領域知識技能培訓, 確保每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在編基層農技人員接受連續不少於5天的脫產業務培訓, 提高其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二是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隊伍中非專業人員、低學歷人員等,

通過脫產進修、在職研修等方式進行學歷提升教育, 補齊專業知識短板;三是支援基層農技人員到新型經營主體蹲點實踐, 到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試驗站、崗位科學家所在單位學習技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自2011年起實施專業技術人員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基層農技人員培養培訓是工程重點內容之一。 教育部明確提出, 地方政府可依據國家政策, 組織基層農技人員到農業科研院校參加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下一步, 有關部門將繼續加強基層農技人員能力建設, 進一步增強其業務能力和學歷層次, 增強為農服務能力和水準。

三、關於完善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合理流動機制

近年來, 農業部會同各地農業部門, 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 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促進基層農技人員合理流動。 一是積極宣導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實行縣農業行政部門為主管理的體制, 為農業部門有效調配縣域農技推廣力量, 實現人才合理流動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 全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中, 45.3%實行縣農業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 為縣域農技人員合理流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促進縣鄉農技推廣機構明確職能定位, 規範崗位管理, 促進縣域農技人員結合各自專業技能等合理有效流動。 下一步, 農業部將及時總結各地促進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合理流動的好做法好經驗, 努力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機制。

四、關於提高基層農技人員工資待遇

中央高度重視基層農技人員的工資待遇問題, 出臺了多項傾斜扶持政策。 一是對縣以下農林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實行浮動工資政策, 每滿8年予以固定。 二是2012年中央1號檔要求“對紮根鄉村、服務農民、艱苦奉獻的農技推廣人員, 要切實提高待遇水準, 落實工資傾斜和績效工資政策, 實現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與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平均水準相銜接”, 為基層農技人員享受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在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 基層農技人員基本落實了國家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與其他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準實現了銜接。 三是指導督促各地完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績效工資辦法,推動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按照有關要求有效分配績效工資。四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保障基層農技人員按時繳納養老、醫療保險。

五、關於完善農技推廣考評制度

 在基層農技人員考核評價方面,農業部會同各地農業部門,不斷健全完善農技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可量化、易評判的績效考評體系,以工作實績和工作量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考評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兌現、職稱晉升聘任和評先評優等的主要依據。下一步,農業部將繼續健全完善基層農技人員績效考評制度,更為注重崗位職責履行和服務工作實績,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服務物件滿意度所占權重;強化考評結果應用,推動農技人員收入分配與考評結果緊密掛鉤,建立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相匹配的內部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收入分配激勵的導向作用。

在農技人員職稱評審方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農業部積極完善農技人員職稱評審機制。一是以重實績、重業績、重推廣為導向,完善農技推廣人才職稱評審標準,更加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二是職稱評審不斷向基層一線農技人員傾斜。三是在職稱評審中對基層農技人員的外語和電腦水準不做硬性要求。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要求,加大農技人員評價機制改革創新力度,推動建立以工作能力和實際業績為導向、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職稱評審體系,促進農技人員評價與使用相統一。

六、關於探索農技人員參與經營性服務

三是指導督促各地完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績效工資辦法,推動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按照有關要求有效分配績效工資。四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保障基層農技人員按時繳納養老、醫療保險。

五、關於完善農技推廣考評制度

 在基層農技人員考核評價方面,農業部會同各地農業部門,不斷健全完善農技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可量化、易評判的績效考評體系,以工作實績和工作量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考評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兌現、職稱晉升聘任和評先評優等的主要依據。下一步,農業部將繼續健全完善基層農技人員績效考評制度,更為注重崗位職責履行和服務工作實績,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服務物件滿意度所占權重;強化考評結果應用,推動農技人員收入分配與考評結果緊密掛鉤,建立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相匹配的內部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收入分配激勵的導向作用。

在農技人員職稱評審方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農業部積極完善農技人員職稱評審機制。一是以重實績、重業績、重推廣為導向,完善農技推廣人才職稱評審標準,更加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二是職稱評審不斷向基層一線農技人員傾斜。三是在職稱評審中對基層農技人員的外語和電腦水準不做硬性要求。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要求,加大農技人員評價機制改革創新力度,推動建立以工作能力和實際業績為導向、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職稱評審體系,促進農技人員評價與使用相統一。

六、關於探索農技人員參與經營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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