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回應“2017年922綠色出行活動”, 做好綠色出行活動期間的交通組織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 經研究, 決定於2017年9月22日對市區部分道路實施臨時交通限制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二、交通限制路段:亞歐路(亞美路—南溪路)、秀洲大道(中山西路—洪興西路)。
三、交通限制措施:除公車、計程車、其他公共交通(校車、通勤車)、二輪摩托車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外, 其餘一切機動車禁止在上述路段通行。
請沿線居民、單位及過往車輛駕駛人自覺遵守本公告和現場交通標誌規定, 服從交通民警和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特此公告。
嘉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