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生在一個幸福的家庭裡, 我們家姐妹兩個, 我是姐姐, 還有個妹妹比我小三歲, 家裡父母對我和妹妹不偏不倚, 一視同仁。
後來考大學我到了南方上大學, 妹妹在讀高中, 我們經常會聯繫, 感情一直很好。
畢業後我談了男友, 回了家鄉工作, 男友也和我是同家鄉的, 這時候妹妹才剛去上大學, 我結婚的時候妹妹哭的像個淚人, 告訴男友一定要對我好。
現在我結婚五年了, 孩子兩歲半, 妹妹還沒談戀愛。
我家的房子說了好幾年拆遷了, 今年終於落實了, 我媽說人家說了, 拆遷給分3套房, 她和爸爸決定給我一套房子, 妹妹一套, 他們留著一套自己住, 我還挺高興, 可是回家後老公卻變了臉, 說怎麼能分給妹妹?妹妹將來是要出嫁的人, 分給她幹嘛!
我說這是父母的房子, 他們有權利自己決定,
老公卻說應該分給我家兩套, 父母住一套, 這些年我們沒少孝敬父母, 然後分了兩套房, 我家住一套, 順便給小叔一套, 小叔找了好幾個物件都因為沒房子黃了, 現在分了剛好給小叔一套以後好找物件!
我氣瘋了, 我覺得老公打我們家主意打的太狠了, 他太不是個東西了, 一直沒看出來他這麼能算計, 我們結婚的時候公婆沒給我們拿一分錢, 租房子租了兩年才買了套二手房, 40平米的, 現在父母給我分房子, 他卻惦記著送人。
現在我很想和他離婚, 但是為這點事情又不至於。 我家的房子當然是我父母說了算, 哪怕最後一套都不分給我, 也算, 我也不願意拿我父母的東西送給別人!
我該怎麼勸服老公呢?心好累!
(文章來自讀者來信,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