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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輪低速電動車管理須儘快走出灰色地帶

提到電動車, 我們第一時間就會想起兩個輪子的, 一般都不會往三、四輪(下面就以三輪概之)上想, 因此許多的輿論碰撞都會在二輪上燃起。

其實現在的三、四輪電動車是有很多的, 以前出門不是“坐公交”就是“叫出租”, 現在還得填上一個“搭三輪”。 雖然三輪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給了我們出行的便利, 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也很是令人頭疼。

每天的早晚上下班時, 我都會看到這樣一個現象:三輪車師傅和轎車司機搶道,

後者完敗收局。 這只是我從平常的一個小視角看到的問題, 以交通法規的視角來看的話, 有些三輪車師傅確實沒有多大的交通意識(畢竟很多開三輪的都是老一輩的人), 他們的眼中只有通不通暢的道路, 可沒有多少亮不亮的紅綠燈。 而從產品角度來說, 部分三輪電動車的生產商的生產標準是以旅遊景區觀光車作為參照的, 違規大批生產不符合機動車生產標準的電動(燃油)車輛, 並在銷售環節誤導消費者“不用掛牌,不需駕駛證”。

其實按照現行標準, 市場上銷售的所謂“老年代步車”“低速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等非法機動三輪, 絕大多數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 屬於不合格產品,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 因此不能辦理牌證, 不准上道路行駛。 不能辦理牌證意味著什麼, 於國家來說, 就是不好管理(因為買不了保險);於大眾來說, 意味著被撞之後沒有理賠資金。

三輪電動車該怎麼管, 將會直接決定電動車行業的發展方向, 我們不能全全盤否定三輪電動車的存在性, 也不能對三輪車多了幾個輪子就任其亂跑, 但是我們也只有在新的規定出臺之後才會知道電動車行業是春天還是夏天, 只有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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