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電動車, 我們第一時間就會想起兩個輪子的, 一般都不會往三、四輪(下面就以三輪概之)上想, 因此許多的輿論碰撞都會在二輪上燃起。
每天的早晚上下班時, 我都會看到這樣一個現象:三輪車師傅和轎車司機搶道,
其實按照現行標準, 市場上銷售的所謂“老年代步車”“低速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等非法機動三輪, 絕大多數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 屬於不合格產品,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 因此不能辦理牌證, 不准上道路行駛。 不能辦理牌證意味著什麼, 於國家來說, 就是不好管理(因為買不了保險);於大眾來說, 意味著被撞之後沒有理賠資金。
三輪電動車該怎麼管, 將會直接決定電動車行業的發展方向, 我們不能全全盤否定三輪電動車的存在性, 也不能對三輪車多了幾個輪子就任其亂跑, 但是我們也只有在新的規定出臺之後才會知道電動車行業是春天還是夏天, 只有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