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大學同學, 我們在一起談了八年的戀愛才結婚。 不是因為我們不想結婚, 是因為我家的條件不是很好, 根本就沒有錢給我婚房。
老婆是城裡人,
岳母是當老師的,
岳父是教育局的領導,
剛開始他不是很贊同我和老婆在一起。
本來我是在國企工作的,
但為了多賺點錢,
我選擇去了外企。
在外企辛苦打拼了兩年, 總算當上了主管, 月薪有3萬左右。 爸媽為了給我買房, 身體不是很好爸爸又重新回了工地上, 而媽媽也去縣城裡去當服務員。 直到我買了房, 跟老婆結了婚, 他們才回到了老家, 守著田地養老。
在老婆和岳母的支持下, 我才能堅持下來, 也獲得了岳父的認可。 結婚後, 退休的岳母經常跑到我鄉下的老家, 和我媽一直住。
後來, 她說要定居鄉下, 再也不想回城裡了。 讓我每個月匯5000到我爸媽的帳戶上, 給他們當生活費。 岳母每個月都有3000退休金, 在鄉下一個月要8000?
不過, 我每個月還是會定時把錢打給他們。 一年後, 岳父也搬去了我老家住, 我想著專業那個也好, 可以相互一起照顧, 我和老婆每半個月就會回去看望他們。
因為老婆懷孕了, 我們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沒去看望他們了。 上個星期等我們回去時,
看著爸媽臉上滿足的笑容, 我也而很感激岳父岳母, 是他們終於不用讓爸媽辛苦地去幹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