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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一個人,先下手為強”

幾個月前經別人介紹, 認識了一個女孩, 比我大一歲, 經過接觸, 發現挺好的, 挺不錯的女人。

後來有次認識了她姐姐, 她姐姐也沒有結婚, 關鍵是她姐姐是我心中喜歡的類型, 一眼就喜歡上了, 可我不敢和她妹妹分手, 和她姐姐談。

說實話, 就算分手, 我也不可能能追到她姐姐, 這樣她妹妹會很尷尬。

但我心都在她姐姐身上, 雖然我有她姐姐號碼, 可我不敢發資訊給她, 我現在心都在她姐姐身上, 我該怎麼辦, 請您教教我, 是兩個都放棄, 還是繼續和她妹妹談?

回復:

做人應該學會知足, 人生不易, 不要太貪心, 人生有八九分滿足, 已經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 先下手的為“強”, 所以既然先跟妹妹談了戀愛, 你就不應該對後認識她的姐姐再抱任何的幻想。

退一步講, 即便你跟妹妹分手了, 姐姐也不會接受你, 因為她們是親姐妹, 她不會做出撬走妹妹男友的事情來。 這一點你倒是挺明智。 另外你這麼做了, 在她心中你就是一個花心的男人, 這樣的男人女人斷然是不會接受的。

所以好好跟你的女朋友在一起, 畢竟她當時也是你選擇的女人, 即便你覺得你們不適合在一起了, 也別把她的姐姐拉進來, 這樣對誰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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