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家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 淅川縣李某假借多名村民名義, 投保賺取差價。 日前, 記者從淅川縣人民檢察院獲悉, 李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緩刑3年, 並處罰金5000元。
近年來, 國家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種植業保險保費實行補貼, 每畝土地農戶只需繳納四五元保費。 若農作物受災, 每畝最多能得到幾百元的賠償, 這中間的差價撩撥了李某的心。 2015年4月, 李某冒用淅川縣某村等多名村民的名義, 虛構耕地面積, 在某保險公司為小麥投保, 每畝耕地保費為5.36元, 李某共虛假投保9萬餘元。
因當年當地小麥、玉米出險, 保險公司將保險理賠款打入了村民的種糧補貼本中。 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 李某通過他人將部分村民的種糧補貼本借出, 於2015年7月、10月將保險公司理賠款7萬餘元取出, 並據為己有。 2016年4月16日, 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淅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5月25日, 李某被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審理後認為, 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冒用他人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在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後, 採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方式將他人存摺借走, 並將保險理賠款取走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