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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村民名義騙農業保險 淅川一男子騙保7萬餘元被判刑

利用國家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 淅川縣李某假借多名村民名義, 投保賺取差價。 日前, 記者從淅川縣人民檢察院獲悉, 李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緩刑3年, 並處罰金5000元。

近年來, 國家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的種植業保險保費實行補貼, 每畝土地農戶只需繳納四五元保費。 若農作物受災, 每畝最多能得到幾百元的賠償, 這中間的差價撩撥了李某的心。 2015年4月, 李某冒用淅川縣某村等多名村民的名義, 虛構耕地面積, 在某保險公司為小麥投保, 每畝耕地保費為5.36元, 李某共虛假投保9萬餘元。

2015年8月, 李某再次冒用淅川縣某鄉某村等多名村民名義, 虛構耕地面積, 在某保險公司為玉米投保, 每畝耕地保費為4元, 李某共虛假投保4萬餘元。

因當年當地小麥、玉米出險, 保險公司將保險理賠款打入了村民的種糧補貼本中。 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 李某通過他人將部分村民的種糧補貼本借出, 於2015年7月、10月將保險公司理賠款7萬餘元取出, 並據為己有。 2016年4月16日, 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淅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5月25日, 李某被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審理後認為, 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冒用他人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在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後, 採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方式將他人存摺借走, 並將保險理賠款取走據為己有,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予以支援, 遂綜合各種情況作出上述判決。 (南都晨報記者 李葭 通訊員 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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