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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藏了啥寶貝?這次司法拍賣竟引10萬人圍觀

濟南法院司法拍賣最近有多火?看看下邊這條消息就知道——19日, 本報率先報導了一大波濟南法院司法拍賣的消息, 這其中既有股權、豪車, 更有光緒年間的銅元。 消息一出, 引發網路迅速傳播。 21日, 最先開始拍賣的銅元已名花有主, 在近10萬人圍觀下, 這批89枚的涉案銅元起拍價僅為345.1元, 最終卻以31020.1元的價格拍出。 連法院的執行法官都說, 對於這次拍賣的火爆程度, “真的沒想到!”

起拍時345.1元,

落錘時價格31020.1元

拍賣公告顯示, 這次拍賣的錢幣有兩筆。 第一筆專案中, 拍賣標的為銅元一批, 共計89枚, 其中宣統12文23枚, 光緒12文17枚,

民國12文44枚, 民國20文2枚, 光緒10文3枚。 起拍價:345.1元, 保證金:35元, 增價幅度:5元。

第二筆項目:拍賣標的則是銀元一批, 其中民國錢幣1枚, 民國開國幣1枚。 起拍價:73.5元, 保證金:10元, 增價幅度:4元。

從20日開始, “光緒年間的銅元”這筆拍賣開始拍賣。 到了中午12點時, 拍賣價格就飆升過一萬元, 而因為起拍價僅有345.1元, 其所設置的加價幅度, 也僅為每次5元, 只見每次競買記錄逐步攀升。 在度過了24小時的競價時間後, 在21日上午10點後, 這筆拍賣因為競爭激烈, 再度迎來延時拍賣, 直到當天上午的11點46分, 最終成交價格定格在31020.1元。

有人看到最初起拍價時, 還表示可以參與參與, 可看到最後價格, 也只能望而興歎。 也有人笑稱, 因為這兩筆拍賣的每次增幅價只有4、5元, 這一場拍下來, 估計手腕子都得拍“酸”了。

“能拍出過萬的價格, 我們執行法官也真的沒想到!”濟陽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楊名峰介紹, 這次網上拍賣老賴的財產, 之前曾經過評估, 最初的起拍價也是依據評估做出。 但他同時也表示, 畢竟通過阿裡平臺進行的網上拍賣,

會面對全國甚至更廣闊的買家, 作為錢幣等收藏品, 愛好者趨之若鶩也是可以理解的。

根據交易記錄顯示, 最終拍得這批錢幣的買家, 競買號為“Z1448”, 這位“Z1448”號在整個競買過程中, 多次出價, 似乎對這筆交易“志在必得”, 而最終, 其也終於在激烈的拍賣中將錢幣“收歸囊中”——僅從相關資料上, 就能體會這場交易的激烈程度, 圍觀人次達到98505次, 1581人設置拍賣提醒, 459人報名參與。

而更為激烈的交易, 還在第二筆錢幣項目上。 原本, 這筆拍賣的結束時間, 應該與前一筆同一時段。 但截止21日18時, 記者看到, 這筆拍賣仍在進行中, 領先的價格顯示為25257.5元, 這樣算起來, 每枚銀幣的價格已超過一萬元, 其延時次數已達到830次, 拍賣中各路買家的“搏殺”可謂慘烈,

“鹿死誰手”尚無定論。

懲治老賴, 除了網上拍賣, 還有哪些奇招兒?記者從濟陽法院瞭解到, 除了網上拍賣, 該院執行局開展執行攻堅活動, 他們選取管轄地的8個鎮16個村, 執行人員分為四組, 每組負責四個村, 將含有“老賴”照片、姓名、住址、未履行法律文書等資訊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張貼在“老賴”們戶籍地的村務公告欄、村口、以及人流量較多的街道。 讓街坊四鄰一齊關注“老賴”們的失信行為, 共同監督“老賴”們的日常生活和消費情況, 讓“老賴”們無處可遁。 這招兒還真管用, 目前已有六七十人頂不住“壓力”, 主動開始還錢。

這批銅元、銀元系老賴財物:

其“原主人”曾因盜竊罪被判無期

在這批銅元、銀元拍賣的過程中,

更多市民好奇, 錢幣究竟是啥來歷?記者瞭解到, 這兩批91枚錢幣, 均曾屬於同一個“主人”——郭某, 而郭某本人, 多年前曾因盜竊被判處重刑, 後來刑滿釋放後, 他不思悔改再次重操舊業, 結果又被法院判刑。 這次被司法拍賣的錢幣, 之前就屬於郭某的個人財產, 因其不繳納罰金, 也不賠償被害人損失, 這些錢幣被法院拍賣抵債。

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 查到了郭某所涉案件的相關文書。 判決書顯示, 僅有小學文化的郭某如今已年近五十歲, 其老家在遼寧, 早在1995年時, 他就犯盜竊罪被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後於2005年6月刑滿釋放。

時隔10年後,郭某再次在濟南因為涉嫌盜竊,被濟陽警方刑事拘留。當時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至10月期間,郭某與同夥王某(身份未確定),先後在濟陽縣太平鎮布店王村、李坊村等地實施盜竊,共作案7起,盜取現金7300元、價值453.2元的香煙3條(玉溪牌香煙18盒、泰山牌宏圖香煙8盒),涉案價值7753.2元。

談到因何作案時,郭某透露,2015年9月份前後,他在曆城區一勞務市場上與自稱吉林人的王某結識,王某遂約其到濟陽盜竊。附近有集市時,倆人看著村裡哪家鎖著門就進去偷,都是上午翻牆入戶盜竊,一人入戶,另一人在外看人望風。王某進去偷,他一般是在房子旁邊路上或空地上轉圈望風。遇見高牆王某就讓他托著爬進院子,遇見矮牆王某就一人爬進去。偷錢最多的一次,兩人偷到一萬元左右的現金,王某拿了“大頭”,他分得大約3000元。其所分錢財用於吃喝玩樂,直到有一天在集市上被捉獲。

2016年10月,濟陽法院審理後認為,郭某多次入戶竊取他人財物,且流竄作案;曾因犯同種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滿釋放後卻不思悔改。對於犯罪行為給5名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除涉案香煙已發還被害人之外,失竊現金7300元應依法責令郭某予以退賠。隨後,郭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服刑結束後,事情還沒完。因為拒不繳納罰金,也不賠償被害人的損失,郭某又上了“老賴榜”。因為郭某避而不見,濟陽法院遂選擇網上拍賣郭某的物品,用以抵債。

時隔10年後,郭某再次在濟南因為涉嫌盜竊,被濟陽警方刑事拘留。當時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至10月期間,郭某與同夥王某(身份未確定),先後在濟陽縣太平鎮布店王村、李坊村等地實施盜竊,共作案7起,盜取現金7300元、價值453.2元的香煙3條(玉溪牌香煙18盒、泰山牌宏圖香煙8盒),涉案價值7753.2元。

談到因何作案時,郭某透露,2015年9月份前後,他在曆城區一勞務市場上與自稱吉林人的王某結識,王某遂約其到濟陽盜竊。附近有集市時,倆人看著村裡哪家鎖著門就進去偷,都是上午翻牆入戶盜竊,一人入戶,另一人在外看人望風。王某進去偷,他一般是在房子旁邊路上或空地上轉圈望風。遇見高牆王某就讓他托著爬進院子,遇見矮牆王某就一人爬進去。偷錢最多的一次,兩人偷到一萬元左右的現金,王某拿了“大頭”,他分得大約3000元。其所分錢財用於吃喝玩樂,直到有一天在集市上被捉獲。

2016年10月,濟陽法院審理後認為,郭某多次入戶竊取他人財物,且流竄作案;曾因犯同種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滿釋放後卻不思悔改。對於犯罪行為給5名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除涉案香煙已發還被害人之外,失竊現金7300元應依法責令郭某予以退賠。隨後,郭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服刑結束後,事情還沒完。因為拒不繳納罰金,也不賠償被害人的損失,郭某又上了“老賴榜”。因為郭某避而不見,濟陽法院遂選擇網上拍賣郭某的物品,用以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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