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 現年40歲, 中共黨員, 法律碩士學位, 2001年6月考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 先後在該院監所處、公訴處、民行處工作, 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 現任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 員額制檢察官。
嚴把證據, 規範辦案, 著力提升司法水準
工作中, 郭松始終保持高度的事業心和強烈的責任感, 先後獨立辦理各類重大刑事案件78件。 辦案過程中, 他堅持嚴把證據關, 確保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的考驗和群眾的評判。 例如, 他辦理的原開封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李森林受賄案, 涉及三地各級黨政幹部239人,
踐行宗旨, 為民服務, 文明履職促進和諧
到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工作後, 他牢記“民生無小事”的訓誡, 積極在辦案中化解矛盾、促進和諧。 他辦理的150余起民事行政申訴案件, 未出現一起冤假錯案, 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4年, 他在辦理晏某與中國聯通駐馬店分公司長達15年之久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時, 根據案情靈活運用法律, 及時啟動檢察促和程式, 經多次奔波調解, 最終雙方和解結案, 徹底終結了這起涉法涉訴突出的民事糾紛案, 真正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其辦案事蹟先後被《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河南法制報》和《檢察日報》等媒體刊發。 2016年, 郭松在辦理盲人杜某與新蔡縣人民醫院醫療事故糾紛一案時,
勤於思考, 善於總結, 積極服務領導決策
在市人民檢察院監所處工作期間, 郭松注重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積極為加強刑罰執行檢察監督獻言獻策。
堅定信念, 嚴格自律, 爭做合格共產黨員
從檢以來, 郭松堅持把講團結、顧大局擺在重要位置, 自覺維護領導權威, 堅決執行院領導、部門領導決策部署,
不忘初心, 務實重幹, 甘於奉獻勇創佳績
郭松的父母年邁多病, 孩子從小體質就差, 妻子又常年在縣鄉偏遠地區工作, 條件艱苦, 吃住在單位, 照顧家庭時間有限。 郭松從來沒有因家中的事情耽誤過工作,更沒有向組織提出過什麼要求。從檢十七年來,他多次被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入選第三屆全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被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全省糾正監管場所監外執行脫管漏管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河南省檢察機關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被共青團駐馬店市委授予“駐馬店市青年崗位能手”、“駐馬店市五四青年獎章”。
作為一名新時代的檢察官,郭松決心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檢察事業。郭松表示將繼續遵從“明理、戒驕、敬畏、慎行”的訓誡,自覺以党的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以檢察事業為重,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秉公執法、文明辦案,努力做到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絕不辜負一名人民檢察官的錚錚誓言。
郭松從來沒有因家中的事情耽誤過工作,更沒有向組織提出過什麼要求。從檢十七年來,他多次被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入選第三屆全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被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全省糾正監管場所監外執行脫管漏管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河南省檢察機關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被共青團駐馬店市委授予“駐馬店市青年崗位能手”、“駐馬店市五四青年獎章”。作為一名新時代的檢察官,郭松決心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檢察事業。郭松表示將繼續遵從“明理、戒驕、敬畏、慎行”的訓誡,自覺以党的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以檢察事業為重,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秉公執法、文明辦案,努力做到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絕不辜負一名人民檢察官的錚錚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