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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 務實重幹創佳績

郭松, 現年40歲, 中共黨員, 法律碩士學位, 2001年6月考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 先後在該院監所處、公訴處、民行處工作, 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 現任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 員額制檢察官。

嚴把證據, 規範辦案, 著力提升司法水準

工作中, 郭松始終保持高度的事業心和強烈的責任感, 先後獨立辦理各類重大刑事案件78件。 辦案過程中, 他堅持嚴把證據關, 確保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的考驗和群眾的評判。 例如, 他辦理的原開封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李森林受賄案, 涉及三地各級黨政幹部239人,

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 案情較為複雜。 辦案期間, 郭松主動放棄正常休息時間, 加班加點審查卷宗, 在法定時間內完成審查工作, 製作了近25萬字的審查報告。 該案經依法提起公訴, 李森林被判處無期徒刑。 郭松非常注重釋法說理工作, 堅持給當事人以案說法, 努力化解怨氣, 促進司法和諧。 在辦理劉某等故意殺人案時, 被害人生前系家庭支柱, 被害後其親屬情緒激動, 多次上訪。 郭松耐心細緻地做被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 努力平緩他們的情緒, 勸說他們要避免上訪給社會增加無謂的負擔, 並建議他們及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堅強面對生活, 支持並相信檢察官的公正司法。 該案判決下發後, 被害人親屬十分滿意,
專門來到檢察院表示感謝。

踐行宗旨, 為民服務, 文明履職促進和諧

到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工作後, 他牢記“民生無小事”的訓誡, 積極在辦案中化解矛盾、促進和諧。 他辦理的150余起民事行政申訴案件, 未出現一起冤假錯案, 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4年, 他在辦理晏某與中國聯通駐馬店分公司長達15年之久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時, 根據案情靈活運用法律, 及時啟動檢察促和程式, 經多次奔波調解, 最終雙方和解結案, 徹底終結了這起涉法涉訴突出的民事糾紛案, 真正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其辦案事蹟先後被《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河南法制報》和《檢察日報》等媒體刊發。 2016年, 郭松在辦理盲人杜某與新蔡縣人民醫院醫療事故糾紛一案時,

針對窮困老人不幸喪偶並需要撫養幼女的窘境, 積極排除申訴人實際困難, 啟動民事調查程式查明案情, 提請抗訴後及時跟蹤, 多次向省人民檢察院領導詳細彙報案件細節, 多次趕赴申訴人家中進行暖心慰問。 該案再審時, 郭松受省人民檢察院指派, 出庭支持抗訴。 他堅持用真誠和愛心打動申訴人, 用事實和法律撼動醫方, 最終在2017年2月成功促使雙方依法達成民事調解協定, 終結了雙方5年的糾紛。 2017年5月, 該案辦案事蹟被《公民與法》雜誌刊發。

勤於思考, 善於總結, 積極服務領導決策

在市人民檢察院監所處工作期間, 郭松注重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積極為加強刑罰執行檢察監督獻言獻策。

在全力查辦監管場所職務犯罪的同時, 他結合以往辦案經驗, 先後撰寫了《關於遏制看守所“通風報信 跑風漏氣”等違法現象的設想》、《淺談監所檢察自偵案件犯罪線索的收集與固定》等研討文章, 有效推動了全市監所檢察工作。 2005年~2007年, 全市看守所“跑風漏氣”違法現象同比下降36.4%。 2007年~2009年, 全市監所檢察部門立案查處案件數同比上升25%。 針對當時減刑、假釋監督滯後的弊端, 他大膽創新, 於2004年起草《關於減刑、假釋呈報審查制度的若干規定》, 後被省人民檢察院全文轉發推廣。

堅定信念, 嚴格自律, 爭做合格共產黨員

從檢以來, 郭松堅持把講團結、顧大局擺在重要位置, 自覺維護領導權威, 堅決執行院領導、部門領導決策部署,

不越權行事, 不失職違規。 他堅持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 自覺維護檢察機關整體形象。 他始終以共產黨員和檢察官的雙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牢記党的根本宗旨, 自覺做到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辦案中, 他堅持公正執法, 嚴守辦案紀律, 不打聽案情, 不洩漏案情;對來訪當事人熱情接待, 不生硬、不推諉。 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檢察機關紀律要求, 嚴格執行市紀委和市委政法委相關規定, 始終保持嚴謹的生活作風和工作作風。

不忘初心, 務實重幹, 甘於奉獻勇創佳績

郭松的父母年邁多病, 孩子從小體質就差, 妻子又常年在縣鄉偏遠地區工作, 條件艱苦, 吃住在單位, 照顧家庭時間有限。 郭松從來沒有因家中的事情耽誤過工作,更沒有向組織提出過什麼要求。從檢十七年來,他多次被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入選第三屆全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被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全省糾正監管場所監外執行脫管漏管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河南省檢察機關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被共青團駐馬店市委授予“駐馬店市青年崗位能手”、“駐馬店市五四青年獎章”。

作為一名新時代的檢察官,郭松決心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檢察事業。郭松表示將繼續遵從“明理、戒驕、敬畏、慎行”的訓誡,自覺以党的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以檢察事業為重,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秉公執法、文明辦案,努力做到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絕不辜負一名人民檢察官的錚錚誓言。

郭松從來沒有因家中的事情耽誤過工作,更沒有向組織提出過什麼要求。從檢十七年來,他多次被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入選第三屆全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被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全省糾正監管場所監外執行脫管漏管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河南省檢察機關刑事審判監督專項檢查活動先進個人”,被共青團駐馬店市委授予“駐馬店市青年崗位能手”、“駐馬店市五四青年獎章”。

作為一名新時代的檢察官,郭松決心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檢察事業。郭松表示將繼續遵從“明理、戒驕、敬畏、慎行”的訓誡,自覺以党的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以檢察事業為重,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秉公執法、文明辦案,努力做到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絕不辜負一名人民檢察官的錚錚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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