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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推進“分類處理”

信訪問題的解決流程, 正在經歷一場變革。

繼推動37個部委梳理出臺“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之後, 國家信訪局出臺了《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

給出一張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新流程圖。 在這張流程圖裡, 你的信訪問題將“按圖索驥”, 根據清單中所列出的有權處理部門、法定途徑, 獲得辦理和答覆。

9月7日-8日, 國家信訪局在武漢召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現場會, 以武漢為“樣本”, 向全國31省區市、40多家中央部委推進這一新舉措。

“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

替代“信訪答覆意見書”

去年底, 上訪了大半年的白師傅收到了一份“不一樣”的書面答覆。

56歲的白師傅, 此前在武漢市副食品調料公司下屬的一家加工廠做了20年的鍋爐工。 在他看來, 鍋爐工是“特殊工種”, 滿20年應該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但他的這項申請, 卻被社保部門給“否”了。

白師傅不服氣, 一次次找武昌社保處上訪“評理”。

“每次接訪工作人員都給他解釋:商業行業的鍋爐工不屬於國家認定的‘特殊工種’。 ”武漢市人社局信訪處的人員介紹, 但除了信訪答覆、解釋, 也沒有更好的開解方法。

此時, 恰逢武漢試點“分類處理”。 按照武漢市人社局梳理的“分類處理清單”, 白師傅申請提前退休, 屬於“提前退休行政審批程式”。

2016年9月, 在武昌社保處接訪人員的建議下, 白師傅正式向武漢市人社局提交了辦理提前退休的申請。 “對白師傅的申請和資料, 重新進行了調查核實:發現白師傅所工作的公司為商貿控股, 屬於‘商業行業’, 按照國家發佈的特殊工種名錄, 商業行業的鍋爐工並不在其中。 ”上述人員說。

2個月後, 白師傅收到了武漢市人社局出具的一份“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

詳細告知了不予審批的原因和依據。 與以往不同的是, 這份“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的最後, 還告訴白師傅:如果不服處理結果, 可以向省人社廳、武漢市政府申請行政覆議, 或向有權管轄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白師傅還是不服, 但他看到了“評理”的新路徑———帶著這份文件, 他決定向湖北省人社廳申請行政覆議。

武漢市信訪局副局長李輝告訴南都記者:白師傅這起案例中, 用“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代替“信訪答覆意見書”, 便是其背後信訪問題辦理流程的變革。

武漢樣本:

信訪事項來了之後該怎麼辦?

這項改革, 始於2015年初。

十八大以來, 按照“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的改革要求, 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實行了“訴訪分離”,

厘清信訪與司法的邊界。

2014年8月, 國家信訪局繼續出新招: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 以此更進一步厘清信訪問題辦理中信訪程式與行政程式的邊界, 讓有權處理信訪訴求的職能部門依法承擔起解決問題的職責。

這一設想剛提出半個月, 武漢便迅速“落地”, 組織38家市直單位根據各自法定職責, 探索梳理“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法定途徑清單”。

“中央部委還在陸續試點梳理的時候, 武漢很快拿出了38家政府部門的清單。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現場會上, 武漢的先行先試, 獲得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點贊。

有信訪系統人士指出, 此次全國性的現場會選擇在武漢召開,

也是因為武漢率先試點“闖”出了一條路徑。

會上, 作為“改革探路者”, 武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胡立山率先發言, 分享“信訪問題來了, 該怎麼辦”。

武漢市選擇了老百姓信訪反映比較多、部門權力清單已經比較明晰的政府部門, 根據其法定職權, 梳理出哪些信訪訴求可以導入行政程式辦理, 劃明“信訪局”、“有權處理機關信訪處室”、“有權處理機關辦理部門”、“有權處理機關法制部門”以及信訪複查覆核機關的職責, 由此建立起接到信訪訴求後, “會商定責-甄別分流-規範辦理-督查督辦-事後依法糾錯-考核問責”的辦理流程。

從試點情況來看, 至少有六成以上的信訪訴求, 都能夠通過分類處理, 進入行政程式處理。

信訪部門不再“包打天下”

“分類處理”,究竟帶來哪些變化?

“它打破了傳統的思維模式。”李輝談道,以往信訪群眾來了之後,往往找信訪部門要答覆意見,但“信訪部門不可能包辦所有部門的職權”。

在他看來,這同外界對信訪的認識誤區有關。“很多人認為,到信訪部門反映的問題就叫‘信訪訴求’,信訪工作就是信訪部門的工作。”李輝說:“這樣不對。”

李輝解釋:實際上,老百姓在任何一個政府視窗、平臺反映的訴求都是廣義的信訪訴求,信訪更不是一個專業部門的工作,“每一個黨委政府部門都應該是信訪工作部門”。

“分類處理”則將改變此前信訪部門“包打天下”

的局面。

在武漢市的試點中,對信訪事項,有了更為明晰的分流、處理的標準,更“精准”地解決老百姓的信訪訴求:屬於訴訟類的信訪訴求,就轉交司法機關辦理;應該由行政部門解決的問題,則按照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受理,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辦案;最後,需要多部門溝通協商或者無法導入其他法定程式的,再由信訪部門協調,或者用信訪程式兜底處理。

南都記者關注到,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行政部門也表達了類似觀點。

人社部是較早梳理信訪清單、試行分類處理的中央部委之一。人社部辦公廳副主任劉小軍便談及,及時準確有效將信訪訴求導入相應法定途徑,緩解了此前單純依靠信訪工作機構受理辦理信訪訴求的狀況,有助於維護群眾合法利益。他還以地方人社系統試點舉例:浙江省人社部門試點分類處理信訪後,接到的來信來訪同比分別下降19.3%和41.2%.

環保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環保部梳理出23項“信訪清單”,比如舉報企業違法排汙、要求查處的信訪訴求,不再是簡單做“信訪答覆”,而是直接導入環保行政處罰等業務程式,由相關業務司局調查核實、作出行政處理後,同步回復信訪人。“這讓負責處理問題的業務司局與信訪人‘直接對話’,把信訪訴求跟部門日常工作結合、落到實處。”

引入法律監督:

辦理不力可能被告上法庭

變化還體現在最終的救濟方式上。

南都記者瞭解到,在信訪程式中,如果信訪人對信訪辦理情況不滿意或者覺得處理得不對,可以申請信訪“複查”、“覆核”。

而一旦信訪訴求進入行政程式,行政部門以“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的方式給出了辦理結果,信訪人如果對辦理情況不滿意或者覺得辦得不對,後續的申訴流程就變成了“行政覆議、行政覆核”,甚至還可以將相關行政部門告上法庭。

在李輝看來,信訪程式中的監督,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本質上來說,還是同體監督”。而後者,則是導向司法或准司法監督,“這對政府部門來說壓力更大,同時也鼓勵老百姓在法治軌道上尋求自己的公平正義,養成‘辦事依法、遇到事情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思維方式,而不是一味找黨委政府協調解決”。

也有信訪系統人士向南都記者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以往在信訪答覆意見書上,時常能看到一些辦理部門的回答比較泛泛,“不痛不癢、答覆是一些原則性的話”,而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後,進入到行政程式,辦理部門在“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上的措辭更為慎重,列舉的處理措施相對也更為詳細。

扭轉“信訪不信法”:

信訪職能回歸本位

此次全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現場會上,“信訪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邊裝”的現實困境頻頻被提及。

此前,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由於信訪管道入口過寬、受理範圍不明晰,再加上一些群眾存在“信訪不信法”的觀念,使得不少本應通過其他法定途徑解決的問題進入了信訪管道。在他看來,分類處理,就讓群眾的信訪事項找誰辦、怎麼辦,一目了然;也讓有權辦理機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而在此次現場會上,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也指出,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就是要讓信訪職能回歸本位。

所謂“本位”,即指信訪部門作為一個“視窗”,接受信訪訴求後,準確分流,交給有權處理問題的部門進行辦理;同時,督促相應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及時辦理解決問題,對一些涉多部門、特殊的案件進行協調。

“老百姓信訪不信法,跟老百姓不懂得怎樣用法律手段維權,對司法公正和行政程式瞭解不多、信心不足有一定關係,而另外一個現實是,很多老百姓選擇信訪也是無奈,他們遇到問題時找不到對的途徑去解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范愉向南都記者指出,扭轉“信訪不信法”,關鍵是通過準確的“分類”,幫助老百姓找到更合理合法、更有效的解決途徑,真正解決問題。

“分類處理”,究竟帶來哪些變化?

“它打破了傳統的思維模式。”李輝談道,以往信訪群眾來了之後,往往找信訪部門要答覆意見,但“信訪部門不可能包辦所有部門的職權”。

在他看來,這同外界對信訪的認識誤區有關。“很多人認為,到信訪部門反映的問題就叫‘信訪訴求’,信訪工作就是信訪部門的工作。”李輝說:“這樣不對。”

李輝解釋:實際上,老百姓在任何一個政府視窗、平臺反映的訴求都是廣義的信訪訴求,信訪更不是一個專業部門的工作,“每一個黨委政府部門都應該是信訪工作部門”。

“分類處理”則將改變此前信訪部門“包打天下”

的局面。

在武漢市的試點中,對信訪事項,有了更為明晰的分流、處理的標準,更“精准”地解決老百姓的信訪訴求:屬於訴訟類的信訪訴求,就轉交司法機關辦理;應該由行政部門解決的問題,則按照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受理,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辦案;最後,需要多部門溝通協商或者無法導入其他法定程式的,再由信訪部門協調,或者用信訪程式兜底處理。

南都記者關注到,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行政部門也表達了類似觀點。

人社部是較早梳理信訪清單、試行分類處理的中央部委之一。人社部辦公廳副主任劉小軍便談及,及時準確有效將信訪訴求導入相應法定途徑,緩解了此前單純依靠信訪工作機構受理辦理信訪訴求的狀況,有助於維護群眾合法利益。他還以地方人社系統試點舉例:浙江省人社部門試點分類處理信訪後,接到的來信來訪同比分別下降19.3%和41.2%.

環保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環保部梳理出23項“信訪清單”,比如舉報企業違法排汙、要求查處的信訪訴求,不再是簡單做“信訪答覆”,而是直接導入環保行政處罰等業務程式,由相關業務司局調查核實、作出行政處理後,同步回復信訪人。“這讓負責處理問題的業務司局與信訪人‘直接對話’,把信訪訴求跟部門日常工作結合、落到實處。”

引入法律監督:

辦理不力可能被告上法庭

變化還體現在最終的救濟方式上。

南都記者瞭解到,在信訪程式中,如果信訪人對信訪辦理情況不滿意或者覺得處理得不對,可以申請信訪“複查”、“覆核”。

而一旦信訪訴求進入行政程式,行政部門以“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的方式給出了辦理結果,信訪人如果對辦理情況不滿意或者覺得辦得不對,後續的申訴流程就變成了“行政覆議、行政覆核”,甚至還可以將相關行政部門告上法庭。

在李輝看來,信訪程式中的監督,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本質上來說,還是同體監督”。而後者,則是導向司法或准司法監督,“這對政府部門來說壓力更大,同時也鼓勵老百姓在法治軌道上尋求自己的公平正義,養成‘辦事依法、遇到事情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思維方式,而不是一味找黨委政府協調解決”。

也有信訪系統人士向南都記者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以往在信訪答覆意見書上,時常能看到一些辦理部門的回答比較泛泛,“不痛不癢、答覆是一些原則性的話”,而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後,進入到行政程式,辦理部門在“行政程式處理決定書”上的措辭更為慎重,列舉的處理措施相對也更為詳細。

扭轉“信訪不信法”:

信訪職能回歸本位

此次全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現場會上,“信訪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邊裝”的現實困境頻頻被提及。

此前,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由於信訪管道入口過寬、受理範圍不明晰,再加上一些群眾存在“信訪不信法”的觀念,使得不少本應通過其他法定途徑解決的問題進入了信訪管道。在他看來,分類處理,就讓群眾的信訪事項找誰辦、怎麼辦,一目了然;也讓有權辦理機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而在此次現場會上,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也指出,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就是要讓信訪職能回歸本位。

所謂“本位”,即指信訪部門作為一個“視窗”,接受信訪訴求後,準確分流,交給有權處理問題的部門進行辦理;同時,督促相應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及時辦理解決問題,對一些涉多部門、特殊的案件進行協調。

“老百姓信訪不信法,跟老百姓不懂得怎樣用法律手段維權,對司法公正和行政程式瞭解不多、信心不足有一定關係,而另外一個現實是,很多老百姓選擇信訪也是無奈,他們遇到問題時找不到對的途徑去解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范愉向南都記者指出,扭轉“信訪不信法”,關鍵是通過準確的“分類”,幫助老百姓找到更合理合法、更有效的解決途徑,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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