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餐飲安全監管, 消除餐飲安全隱患, 提高保障水準, 認真貫徹落實《離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 2017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及《山西省對強化學校食堂餐飲安全監管提出若干意見》的檔精神。
9月20日, 離石區食藥監局對轄區內的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且將食堂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無法確保通風排煙排水順暢, 極易滋生微生物, 拒不整改的離石區童樂幼稚園和離石區天驕幼稚園實施責令停業並查封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設施設備的行政處罰。
又訊 近日,
該局執法人員要採取扣押時, 當事人拒絕在文書上簽字, 並阻止執法人員正常執法而且謾駡執法人員。 後經離石區農業委員會鑒定屬於未經檢驗檢疫豬肉, 且不配合詢問調查拒絕說明生豬肉來源, 在市場及周圍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嚴重威脅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屬情節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的規定, 該局將此案移送離石區公安局進行進一步處理。
今日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