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最重要制度, 農村農民通過互濟互助的方法來集資看病, 合作醫療是全世界發展中國家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最合理的制度。 在2006年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剛剛出現時, 農民只需要每年交幾十元, 就可以享受醫療費用報銷的福利, 最高報銷比例在70%左右, 這也吸引了農村許多農民紛紛參加合作醫療。
這些年隨著醫療藥品的費用上漲,
以及各種各樣大病的出現,
舊農村合作醫療已經不能滿足當前農民的需求。
為此從2015年開始,
我國就推出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重點解決農民的大病問題。
我們都知道普通人生病一般都是小病, 可能吃點藥打針也就沒事了, 所以我國舊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報銷農民的小病的看病費用, 許多大病並不在合作醫療的報銷範圍。 然而這些年農村的小病農民幾乎都能看得起, 反而一些少見的大病成了農民最大的壓力, 有時候患上了一場大病, 可能就會讓一個家庭一貧如洗。 在這種情況下, 農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應運而生。
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和過去的舊農合相比, 新農合首先是增加了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 參加新型農合的農民最高可享受90%的醫療費用報銷, 也就是說基本農民只需要出十分之一的醫療費用即可看病;第二就是增加了大病報銷的範圍, 像如今農村常見的一些大病都可以享受90%的報銷比例, 這也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的問題;第三就是藥品的報銷範圍增加,
2017年以來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提高到了450元, 農民可以享受的醫療服務顯著增加, 農民的醫療壓力顯著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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