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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公開選調276名公務員,9月25日起開始報名(附職位表)

為優化烏魯木齊市公務員隊伍結構, 推進公務員隊伍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 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烏魯木齊市公開選調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

一、選調物件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烏魯木齊市市級機關所屬的單位、區(縣)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維護祖國統一, 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擬選調職位的任職資歷和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參加選調:

1.錄用未滿3年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調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選調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式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調動的程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嚴格對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的專業類別, 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1個職位報名。 報名採取網路的方式進行, 詳情請登陸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站查閱《報名流程》。

2.相關費用:參照新價非字〔2000〕25號檔規定, 主要費用包括:報名費15元, 筆試費40元,面試費40元(面試時繳納)。

(二)筆試

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命題。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滿分為100分, 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主要內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區和我市重大發展戰略、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等。

2.筆試加分:2012年以來年度考核連續3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報名人員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條件, 已加分併入闈面試的人員, 取消其加分並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 但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 不予加分。

3.筆試要求:報名人員須按准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 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准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證件不全的, 不得進入考場。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選調區縣組織人社部門、市級選調機關組織實施。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從筆試合格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選調1至2人的職位, 按照1︰4的比例確定;選調3人及以上的職位,

按照1︰3的比例確定。 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2017年烏魯木齊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准考證及身份證、畢業證、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區縣黨群系統由區縣組織部出具, 區縣政府系統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和選調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影本到報考單位的人事部門行資格審查。 審查不合格的或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 取消面試資格, 可從本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名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前30分鐘到指定地點集中, 面試開考後到達的, 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成績當場公佈, 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按選調計畫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可採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方法進行, 重點考察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要形成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結果不合格的, 考察報告須報市公務員局備案。

(八)公示與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 經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 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 並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 辦理調動和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調動。

↓按兩下可查看大圖↓

或點擊最下方“閱讀原文”下載職位表

三、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資訊發佈

2017年9月20日

(二)報名與繳費

(三)筆試

考試時間: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詳見准考證。

(四)資格審查

2017年10月24-26日。

(五)面試

2017年11月4-5日。

(六)體檢與考察

2017年11月中旬。

(七)公示

2017年11月下旬。

四、監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選調工作在市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對違反選調紀律、填報虛假資訊、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名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取消資格,並全市通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違反組織原則,給報名人員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相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全市通報,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名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瞭解選調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並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資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

五、資訊發佈

選調工作資訊均通過官方網站發佈。其中:

(一)報名、成績查詢通過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發佈。

(二)簡章、政策解答、公示等通過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lmq.xjrs.gov.cn/)、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發佈。

(三)因工作特殊需要,對本次公開選調時間和政策進行調整的,也將及時通過上述網站發佈。

政策諮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991-4689434

市公務員局:0991-4656205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0991-4689259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991-4680757

監督郵箱:wlmqrsjjjs@163.com

編輯 / 小霏

來源 / 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 新疆考試資訊中心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辦理調動和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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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資訊發佈

2017年9月20日

(二)報名與繳費

(三)筆試

考試時間: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詳見准考證。

(四)資格審查

2017年10月24-26日。

(五)面試

2017年11月4-5日。

(六)體檢與考察

2017年11月中旬。

(七)公示

2017年11月下旬。

四、監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選調工作在市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對違反選調紀律、填報虛假資訊、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名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取消資格,並全市通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違反組織原則,給報名人員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相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全市通報,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名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瞭解選調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並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資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

五、資訊發佈

選調工作資訊均通過官方網站發佈。其中:

(一)報名、成績查詢通過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發佈。

(二)簡章、政策解答、公示等通過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lmq.xjrs.gov.cn/)、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發佈。

(三)因工作特殊需要,對本次公開選調時間和政策進行調整的,也將及時通過上述網站發佈。

政策諮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991-4689434

市公務員局:0991-4656205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0991-4689259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991-4680757

監督郵箱:wlmqrsj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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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 新疆考試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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