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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7年度正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適應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高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 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號)精神, 經研究, 決定開展2017年度正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原則上仍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財會〔2016〕1203號)檔執行。 評審工作中如有與皖人社秘〔2017〕304號衝突的, 按照304號執行。 我省《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後,

如相關規定與之衝突的, 以《實施意見》為准。 本次評審所要求年限計算周年為2012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評審主要採取審閱材料、答辯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審閱材料審查申報人的基本條件、能力業績條件及論文論著條件等;答辯測試申報人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水準;考察瞭解申報人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表現。

二、申報對象

全市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其中:

1.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我省頒發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籍人才, 符合我省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的, 可在我市申報並參加評審。

2.在軍隊擔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含軍隊非現役文職人員),

轉業到地方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其原有專業技術資格依然有效, 按照相關規定換發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後可申報相應級別職稱。

3. 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 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離退休(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4.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種系列(專業)職稱, 不得同時申報兩個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兩個不同專業的職稱。

三、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報送申報材料時, 交同底板彩色照片1張)。

2.《申報正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用A3紙列印)一式15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影本1份(原件審核後退回, 下同)。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影本1份。

5.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原件及影本1份。

6.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近五年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及影本1份。

7.按照有關規定, 2016年度以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應不少於72學時, 2016年之後每年應不少於90學時, 且公需科目應不少於三分之一。 因故當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 可順延至下一年度學習。 未按要求選修公需科目或達不到規定的年度學時和累計學時的, 不得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無需提交繼續教育證書。

8.任現專業技術資格職務(以最近5年為主)以來的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書1份(2000字以內,

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出具, 並經單位負責同志審核確認)。

9.近5年(2012-2016年)年度工作實績考核情況表。

10.任現專業技術資格職務(以最近5年為主)以來榮譽證書等影本1份。

11.任現專業技術資格職務以來的論文、著作、個人財務工作總結等原件1份。

12.任現專業技術資格職務以來的工作業績材料。

13.《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承諾保證所提交的相關證書、論文論著、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真實可信。

四、注意事項

1、破格申報。 破格申報的, 須填寫《破格申報人員審批表》, 並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報”字樣。

2、表格填寫。 申報人填寫表格內容要真實、準確, 文字要簡練。

3、業績及獲獎情況。

要注明項目名稱, 批准或授予的部門、時間和級別。

4、論文論著。 所有論文論著需提供原件並填入《學術成果匯總明細表》, 對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專案, 需注明本人在該專案中所承擔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 選擇最能代表本人學術水準的三篇論文(至少含一篇核心期刊論文)或專著, 提供電子版, 要求原件與電子版核對一致。 需提供3篇年度財務工作報告的, 直接提供年度財務工作報告原件。

5、工作經歷。 工作簡歷應按職務、崗位變動情況分段填寫, 並符合《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中第十六條(二)工作經歷條件要求。

6、材料整理。 所有材料統一放入公文袋中, 多袋請編號。 論文原件、簡明情況表、一式三份的評審表無需裝訂, 其他材料全部採用A4紙,裝訂成冊。

五、申報單位初審

1、材料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其申報材料和證件進行逐一審核,查驗是否真實、有效、齊全、規範,將影本與原件核對並蓋章確認。

2、公示:單位人事部門需將申報人基本情況及本年度申報正高級會計師情況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送。

六、申報程式

1.申報人請按以下方式報送申報材料:

(1)市屬及以下單位的,由合肥市財政局匯總報送;

(2)其他單位的,按屬地原則,由合肥市財政局匯總報送。

2.各報送單位請於10月9-11日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報至合肥市財政局會計處。其中,破格申報的材料,先報省財政廳初審受理後,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符合條件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有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審核部門要從嚴審核申報材料,認真落實報送流程。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逐級由審核人在《審核記錄表》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各申報人應遵守誠信原則,按通知要求準備評審材料,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準確,並簽署《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對違反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5年內不得再申報。

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合肥市財政局會計處

聯繫電話:0551-63532225

合肥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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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全部採用A4紙,裝訂成冊。

五、申報單位初審

1、材料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其申報材料和證件進行逐一審核,查驗是否真實、有效、齊全、規範,將影本與原件核對並蓋章確認。

2、公示:單位人事部門需將申報人基本情況及本年度申報正高級會計師情況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送。

六、申報程式

1.申報人請按以下方式報送申報材料:

(1)市屬及以下單位的,由合肥市財政局匯總報送;

(2)其他單位的,按屬地原則,由合肥市財政局匯總報送。

2.各報送單位請於10月9-11日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報至合肥市財政局會計處。其中,破格申報的材料,先報省財政廳初審受理後,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符合條件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有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審核部門要從嚴審核申報材料,認真落實報送流程。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逐級由審核人在《審核記錄表》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各申報人應遵守誠信原則,按通知要求準備評審材料,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準確,並簽署《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對違反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5年內不得再申報。

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合肥市財政局會計處

聯繫電話:0551-63532225

合肥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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