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南網9月19日熱線消息(記者 王曉)市民李女士在羅莊區通達路與寶泉路交會的供銷社家屬院有一套房, 由於房子老舊, 李女士已經多年不在該處居住生活。 前段時間, 物業通知要求每戶業主交納1000元水電改造費。 李女士認為, 她不應該交這部分錢。
據李女士介紹, 位於羅莊區的供銷社家屬院南院修建於2000年, 屬於比較老舊的房屋, 六個單元樓共計60戶。 而由於工作等原因, 她已經有多年不在該處住所居住生活了。
今年8月份的時候, 物業打電話通知李女士, 需要交1000元的水電改造費。 “物業的意思是, 線路管道都老化了,
“後來, 物業又下通知, 9月15號之前不交錢, 就給停水停電。 ”李女士說, 後來一些老鄰居擔心沒水沒電沒辦法生活, 就陸續交上了這筆1000元的改造費。 “感覺這是一種強制行為, 不太合理。 ”
隨後, 記者聯繫到該社區物業,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該社區屬於老舊社區, 水管內部還是鐵材質的, 業主每天早上用水, 打開水龍頭放出的水都是渾濁的, 這種情況已經有很多業主向物業反映過了。
8月份的時候,
該工作人員說, 該社區目前有60戶業主, 已經有52戶交了水電改造費, 還有幾戶屬於常年不居住的, 一直不交這個錢, 物業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