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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常年不在社區居住 還需要交水電改造費嗎?

魯南網9月19日熱線消息(記者 王曉)市民李女士在羅莊區通達路與寶泉路交會的供銷社家屬院有一套房, 由於房子老舊, 李女士已經多年不在該處居住生活。 前段時間, 物業通知要求每戶業主交納1000元水電改造費。 李女士認為, 她不應該交這部分錢。

據李女士介紹, 位於羅莊區的供銷社家屬院南院修建於2000年, 屬於比較老舊的房屋, 六個單元樓共計60戶。 而由於工作等原因, 她已經有多年不在該處住所居住生活了。

今年8月份的時候, 物業打電話通知李女士, 需要交1000元的水電改造費。 “物業的意思是, 線路管道都老化了,

需要更換新的, 避免安全隱患。 ”李女士說, 她曾經給該社區的幾個老鄰居帶打電話詢問交費的事, 大家態度一開始也是比較統一的, 認為社區已經被列為改造區了, 萬一過幾年拆遷, 那交的這筆改造費豈不是又浪費了。

“後來, 物業又下通知, 9月15號之前不交錢, 就給停水停電。 ”李女士說, 後來一些老鄰居擔心沒水沒電沒辦法生活, 就陸續交上了這筆1000元的改造費。 “感覺這是一種強制行為, 不太合理。 ”

隨後, 記者聯繫到該社區物業,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該社區屬於老舊社區, 水管內部還是鐵材質的, 業主每天早上用水, 打開水龍頭放出的水都是渾濁的, 這種情況已經有很多業主向物業反映過了。

8月份的時候,

該社區沿街樓房的電錶失火, 也讓很多業主擔心因線路老化再次出現安全隱患。 所以物業才決定, 為了讓業主居住得更加舒心安穩, 對該社區的水電進行改造, 每戶需要交納1000元的改造費。

該工作人員說, 該社區目前有60戶業主, 已經有52戶交了水電改造費, 還有幾戶屬於常年不居住的, 一直不交這個錢, 物業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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