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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報五起環保典型案件

9月21日, 四川省迎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發佈消息:截至9月21日, 全省21個市(州)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342件信訪問題開展問責,

處理1121人, 其中廳級1人、縣處級69人、鄉科級496人, 黨紀政紀處分327人、誡勉616人、通報158人。

通報5起典型案件

1.成都市新都區石板灘鎮園林村個別泡菜小作坊和合作社直排泡菜水污染環境問題。 2017年8月11日, 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新都區石板灘鎮園林村個別泡菜小作坊和合作社土法醃制泡菜, 將含鹽量高的泡菜水直排溪渠, 導致下游水源受到嚴重破壞的問題。 經查, 群眾舉報問題屬實。 經成都市新都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 給予石板灘黨委委員、副鎮長鐘毓平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石板灘鎮園林村黨支部書記葉仕春黨內警告處分;對石板灘鎮農發辦工作人員李雲龍, 石板灘鎮園林村黨支部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徐名康誡勉談話;對石板灘鎮園林村黨支部委員鄧忠富批評教育。

2.遂甯市射洪縣沱牌鎮通泉村砂石廠嚴重破壞河道問題。 2017年8月15日, 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信訪舉報遂甯市射洪縣沱牌鎮通泉村砂石廠數量巨大, 大多無證經營, 缺乏監管, 嚴重破壞河道, 造成河床下降, 土地、堤壩塌陷的問題。 經查, 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經射洪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 給予縣水務局行政許可股股長肖雲春黨內警告處分, 責成射洪縣工商質監局給予沱牌工商所工作人員吳曉行政警告處分。

3.宜賓市南溪區鴻亞專合社非法採伐樹木等問題。 2017年8月16日, 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鴻亞專合社自2011年以來在宜賓市南溪區馬家鄉佔用林地2000餘畝種植紅豆杉,

未取得採伐手續採伐生長30、40年的松樹、香樟等樹木;南溪區林業部門未落實好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相關工作, 隨意性大等問題。 經查, 群眾舉報問題屬實。 南溪區林業局和森林公安局有關人員工作履職不到位。 經宜賓市南溪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 給予區森林公安局局長鄭義彬、刑偵治安股股長胡忠輝行政警告處分, 對區林業局局長顧吉彬、總工程師唐偉誡勉談話, 責令區森林公安局大觀派出所所長李曉松作出書面檢查。

4.達州市達川區亭子鎮官田村達州官田種豬選育有限公司廢水直排污染河水問題。 2017年8月13日, 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達州市達川區亭子鎮官田村達州官田種豬選育有限公司將豬糞和廢水排入明月江支流鯉魚河,

導致河水被嚴重污染的問題。 經查, 群眾舉報問題屬實。 達州市達川區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履職不力, 存在失職情況。 經達州市達川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 給予亭子鎮官田村黨支部書記洪伯國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亭子鎮副鎮長、鎮環保所所長柏子文, 亭子鎮畜牧獸醫站副站長羅文斌行政警告處分;對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亭子中隊隊長郝華誡勉談話;對亭子鎮畜牧獸醫站站長吳剛批評教育。

5.涼山州會理縣雲甸鎮造紙小作坊污染環境問題。 2017年8月19日, 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查組舉報雲甸鎮境內有幾十家造紙小作坊污水直排,

嚴重污染安寧河水質。 經查, 群眾舉報問題屬實。 會理縣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履職不力。 經會理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 給予縣發改和經信局經濟資訊化股副股長巴久木呷、雲甸鎮黨委副書記(時任分管副鎮長)沈然行政警告處分;對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趙勇華, 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大隊長劉波, 縣發改和經信局副局長杜勇, 雲甸鎮黨委書記劉有強, 雲甸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胡延武批評教育;責令會理縣發改和經信局局長陳劍、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李華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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