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青年在直播平臺約架截圖
@安順特警 今天早上發佈一則“調皮”的消息 “【他曾經是個王者 直到特警來了……】小夥通過快手直播平臺網上約架, 誰料特警小哥混在粉絲中觀看, 並通知值班同事, 當這一群王者聚集到約架地點準備雙方廝殺時……特警蜀黍來了……
”網友留言:像高仿號~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社會青年約好在東站幹架, 不想, 公安機關早已布下天羅地網, 就等他們來了~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
聚眾鬥毆的, 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 規模大, 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 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 致人重傷、死亡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安順有句玩笑話:安順百分之90的幹架, 都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作為一名擁有光明前途的大好青年, 大家應知法、懂法、守法!
轉自:安順城事